村民不满行政批复告政府与区长对簿公堂(图)

19.09.2015  20:55
  门头沟雁翅镇村民李冬梅因不服行政批复,将市区两级政府告上法庭。昨日,该案开庭审理,门头沟区长张贵林出庭应诉。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因为不满区政府对一块18.83平方米宅基地的权属认定,门头沟雁翅镇村民李冬梅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复议维持了区政府的认定结论。李冬梅随即一纸诉状将门头沟区政府以及北京市政府起诉到了法院。

  昨天下午,四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市区两级政府同时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门头沟区区长张贵林和市政府的代理人作为双被告出庭应诉。

   买房留“隐患” 空地产权不明

  门头沟区雁翅村西中街37号院原本是张永清和张永志兄弟二人居住,后来二人各自盖房后便分开居住。1994年,村民李冬梅夫妇从张永清的后人刘某手中买下了37号院的5间房屋,刘某提供了一份1949年时颁发的《河北省土地房产所有证》,上面载明了当初张永清名下宅基地的范围。

  与此同时,张永志的后人也居住在这个院子里,两家人的房屋之间有一块约18.83平方米的空地,这块空闲的宅基地此前一直被两家人用来堆放杂物。

  双方原本相安无事,然而几年前,两家人因为琐事发生纠纷,这块宅基地的归属问题,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