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出台 并轨后不“吃”企业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已出台
人社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不“吃”企业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媒体提问时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胡晓义还在会上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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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方案已发到各单位
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养老保险。
昨日,胡晓义明确表示,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已经出台。胡晓义说,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近日,网络上热传公务员涨工资的“红头文件”,胡晓义说自己也看到了,“我没有进行对照,无从评价网上传的是否真实。但我想说的是,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当被记者追问此次公务员涨工资幅度是否为六成时,胡晓义说:“这肯定是一个误解。”他说,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本身需要改革,有不完善的地方,包括结构和增长机制的问题。如果简单地理解为是为了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增加工资,是不准确的。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对记者表示,基层公务员待遇的确偏低。首先,应该普调增加基本工资部分,全国各地要基本统一;其次,应该严格限制地方性补贴津贴在总收入中的占比,精简机构与人员,严格约束行政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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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义说,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胡晓义说,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
他说,考虑到抚养比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所以落实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胡晓义说,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胡晓义说,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胡晓义说,这个问题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而且研究已经相当深入,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收集得相当广泛,会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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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也要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大家拿到手的钱会不会减少?
“从政策设计上考虑,显然我们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胡晓义说,“从这个基点出发,至少我有这样的信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他同时表示,由于情况过于复杂,很难说每一个人的情况到底会怎样,所以还有过渡期的措施——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这也提示大家一个信息,既然政策这样设计,就要积极缴费、如实缴费。”胡晓义说,“千方百计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是对自己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
当记者问及《决定》中明确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执行新的待遇调整办法,该怎么理解时,胡晓义表示,《决定》规定:本决定实施前已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原办法发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这表明:第一,老人的待遇有保障,原来发多少钱还发多少钱,不会改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他还会跟着调整。另外,这个钱谁来发,现在的改革第一条是改制度模式,不再由本单位自己来直接发养老金,而改成社会化发放。对于所有单位,包括自收自支单位所要履行的责任,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费,然后为职工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工资调整三个实施方案
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方案
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方案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方案
>>>新华时评
薪酬调整:收入分配改革“大棋”又落一子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三个实施方案,涉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各方议论已久的“调薪”已成定局。作为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大棋”中的关键“落子”,包括公务员工资调整在内,一系列收入分配体制方面的改革动作,让人们感受到改革浪潮的巨大推力,也坚定了人们对全面深化改革关键年,重点领域改革破冰前行的信心。
2015年是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提速之年: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实现“十连涨”的情况下,今年迎来第11次上调;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养老“并轨”改革方案也将付诸实施;有涨自然也有跌,今年72家央企负责人将率先启用新的薪酬制度,未来国企负责人和高管们将逐渐告别高得离谱的薪酬水平。
应当看到,不同社会群体的薪资调整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钱袋子”。以薪资调整为突破口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对我国现阶段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重启未来发展新动力,都具有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从这个角度看,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改革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着,必将带来更为长远的改革红利。
收入分配改革是一盘“大棋”,最终目标是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看待某一阶段、某一领域的薪酬调整必须有全局的、发展的眼光,跳出“非黑即白”的对立情绪,以客观、平和、辩证的心态去估量和评价改革措施,过分拘泥于一时一地的计较,反而会影响改革全局的进展。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调整,既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节点,同时也是推动后续改革的一个起点。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看,官员财产公示、“三公消费”管理等各项改革任重道远,牵涉整个社会公平建设与发展活力的分配体制改革仍有很多“硬骨头”要啃,我们需要更多定力,更多耐心。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