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焦作市消费品市场运行简析
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消费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焦作市消费品市场呈现整体平稳,增速逐步放缓的运行态势。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10月份,焦作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9.7亿元,同比增长11.9%,低于全省0.5个百分点,增速在十八个省辖市中居第14位。10月份当月零售总额达到59.0亿元,增幅11.9%,比全省低0.8个百分点,增速排名第16位。
1、城乡市场同步增长,城镇依然是拉动消费主体
1-10月份,焦作市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9亿元,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的80.8%;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97.7亿元,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的19.2%;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乡村的4.2倍;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1%,乡村增幅10.8%,增幅和1-9月份相比,基本不变。
2、批发零售业占据主导地位
1-10月份,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零售总额分别完成71.2亿元、359.4亿元、7.9亿元、71.1亿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1.2%、12.0%、11.4%、11.6%;四大行业中,零售业在社会消费品总额中占比最高,为70.5%,住宿业占比最低,为1.6%。
3、限上企业销售增幅趋缓,限下增速提高
1-10月份,焦作市限额以下企业零售额337.9亿元,同比增长12.6%,而限额以上企业零售总额155.5亿元,同比增长10.5%.总量来看,限额以下占零售总额的66.3%,限额以上占零售总额33.7%,限额以下零售总额是限额以上零售总额的近1.97倍,增幅也比限额以上高2.1个百分点。
4、县区发展不均衡
1-10月份,焦作市11个县(市)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看,50亿元以上的有5个县区:解放62.0亿元、山阳64.0亿元、武陟64.1亿元、沁阳63.9亿元、孟州50.7亿元;10 -50亿元的5个:马村11.9亿元、示范区11.9亿元、修武31.0亿元、温县49.6亿元、博爱40.4亿元;10亿元以下的1个:马村5.9亿元。同比增幅来看,高于全市(11.9%)增速的有6个县区;中站13.0%、示范区13.8%、修武12.5%、温县12.0%、沁阳12.4%、孟州12.3%。
5、各类商品零售额增减不一
从全市限额以上商品分类销售情况看,1-10月份,22大类商品零售中,部分行业限额以上零售额增幅较快, 15大类商品零售增幅高于全州平均水平,其中7类产品增幅高于20%:机电产品及设备类累计增幅28.5%,粮油、食品类20.4%、化妆品类21.7%、五金、电科类26.0%、电子出版物及音响制品类21.9%、家具类25.1%、其他类25.8%。也有4类商品出现负增长: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料-4.8%、通讯器材类-1.6%、煤炭及制品类-23.3%、石油及制品类-9.1%。
二、影响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因素分析
1、国家整体经济影响。1-10月份,我国经济增长持续放缓,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焦作市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
2、煤炭及石油制品类零售增速降低影响消费品市场发展。从焦作市情况看,部分煤矿关停、减产,零售额中占比较大的成品油销售大幅放缓,拉动零售额增长的动力明显不足。1-10月份,焦作市煤炭及制品类零售额下降23.3%,石油及制品类下降9.1%。
3、电子商务影响大。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销售分流零售总额每年都在加大,而这部分数据受统计制度限制无法纳入统计范畴,影响全市零售额的统计。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面对全国经济下行、消费品市场低迷的大环境,焦作市政府应积极探索实践,科学推进,促进“四化”同步发展,持续拉动投资、释放需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扩大消费、大力推进消费,为拉动全市经济、消费健康发展增添新动能。一是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更加注重经营城市,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释放消费空间;二是继续加快旅游业发展,打造以云台山为核心的区域旅游,继续扩大旅游消费;三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在本地注册,将网络销售部分纳入统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