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贪腐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今后要先开听证会
制图/郑萌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赵强
8月7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对每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自立案之日起,立案、听证等文书均上网公示,对职务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案,应举行听证会,需进行专家论证的案件鉴定意见还需经过专家论证。
【名词解释】
暂予监外执行
我国刑诉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堵漏洞】
第 关
审判部门独立
内部相互监督
金水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贾郑兴说,暂予监外执行可以使罪犯暂时脱离刑罚的处罚,本身是人道主义的体现。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总有一些不法分子试图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如何堵住“另类越狱”路?第一关,是机制关,审判部门独立。贾郑兴说,从2014年9月起,暂予监外执行案由以往负责的刑事审判庭脱离,由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办理,实现刑事案件与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分离,这样可以相互监督。
第 关
贪腐罪犯申请监外执行
必须开听证会
堵漏洞的第二关,是流程关。贾郑兴说,刑庭在收到看守所、罪犯及家属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材料后,进行第一次审查,如果刑庭认为该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依法交付执行。如果审查认为罪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交审判监督庭立案审理。
贾郑兴说,在审理期间,合议庭要听取同级检察机关和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
这一关是堵漏洞的最关键的环节。贾郑兴介绍,所有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及健康状况,都必须有法定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出具的监督意见。
在鉴定过程中,如何防止罪犯及其家属“做手脚”呢?方法就是鉴定由作为中立方的法院委托相关机构来做。
贾郑兴称,根据我省的规定,如果罪犯患重病或怀孕需要暂予监外执行,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部门通过抽签或摇号的方式,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和检查后,由司法技术鉴定部门组织两名副高级以上专家审查论证,出具鉴定意见。
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简称“三类罪犯”),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流程更严。
贾郑兴说,“三类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必须举行听证会,法院要通知同级检察院出席听证会,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案件鉴定意见还要经相关专家论证,决定是否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第 关
每起案件立案之后
要在网上公示
防止暂予监外执行出现漏洞的第三关,是过程公开。
贾郑兴说,对每一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自立案之日起,立案、听证及相关法律文书均在互联网上公示。同时公布法院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罪犯是真患病还是假患病,住在他周边的人会比较了解。”
另外,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要逐案向上级法院报告并登记备案,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第 关
随时监控罪犯在监外的情况
不是说监外执行被批准后就可以“逍遥自在”了。根据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发生变化,如疾病治好,应重新收监。
但现实中,却发生过监外执行的罪犯再犯罪的案例。2013年,在黑龙江某监狱服刑的孙某,在监外执行期间,与旅馆老板发生争执,用酒瓶将对方打死。
如何掌握罪犯的最新状况?贾郑兴表示,为了扭转以往罪犯一旦被决定监外执行不易监控的情形,该院对罪犯视健康状况不同,在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时,规定不同的期限,到期后对该罪犯的病情进行复查,对病情好转已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及时收监。
贾郑兴说,金水区法院从2011年至2013年,决定暂予监外执行34人。由于注重了程序规范和实体公正,2014年以来该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数大幅减少。去年9月至今,仅有3名罪犯申请监外执行,2名罪犯获批。
【案例】
监外执行罪犯
病情减轻被收监
省高院曾通报一起监外执行后被收监的案例。2012年5月24日,长葛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原主任张某因犯受贿罪,被长葛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张某在案件审理阶段经刑事诉讼医学鉴定,结论是其患有高血压病III期,不宜收监。2012年9月3日,法院决定对张某暂予监外执行。
此后经过治疗,张某高血压病为I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已消失。
2014年5月23日,长葛市法院决定将刑期未满的张某收监。
(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