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的尴尬:强制学生签“安全协议”

17.09.2015  17:24

据报道,江西九江一所中学的初三学生前往学校上晚自习,被学校强制要求签“安全协议”。协议规定,学生在上下晚自习路上出了事,学校一概不负责。这样的态度,自然引发家长的不满。事件在网上曝光之后,引发热议。

从学校角度而言,下晚自习之后,学校也的确不可能委派人员,将学生一一送回家中。且不说学校没有那么多的人手,即使人手足够,管理成本也高企,难以维系。学校要求学生签订协议,豁免学校在晚自习之后的责任,的确有一定的道理。然而,从家长角度而言,他们把孩子委托给学校,学校却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也难免让家长感到“学校不负责任”。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议便难以避免。

问题还是出在“晚自习”上。在不少地方,教育管理部门都曾规定除了正常的上课时间,不准另行补课。因此,有必要分清楚,所谓的“晚自习”究竟是补课,还是学校提供场所,学生自主自愿学习。据报道,这所学校之所以要开设晚自习,是为了方便住宿生的管理。但是,这种晚自习,既有具体的上下课的时间,也带有一些强制性的色彩。从这个角度来看,不论是否有老师跟进,“晚自习”多少都有补课的意思在里面。有学生告诉记者,学校为此还收了他们600多元钱。

正因此,即使学校一再声称“晚自习”的开设,是为了方便管理,也难以阻挡走读学生的家长,因为担心自己孩子在课业上落后,也要求他们加入上晚自习的队伍。加上,这些孩子都是初三的学生,更难免让人将晚自习理解为“为升学而补课”。

其实,晚自习不是不能上,关键是不能成为变相的补课;走读生也不是非上不可,前提是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假如学校提供学习场所,有学习需求的孩子充分利用时间,巩固知识、做好复习,又有何不可?倘若走读的学生在家里的学习效率,的确不如在学校,多走一些路程,参加学校组织的晚自习,何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签“安全协议”,的确不妥,但也提醒我们,学习之外,安全也不容忽视。从这个角度而言,不管是学校,还是家长,都不该相互推责,让责任缺位。无论是家长接送,还是学校改进晚自习作息时间,都应该本着以孩子为本的原则,将责任扛在肩上。毕竟,初三的孩子大多还未成年,自我保护能力有限。也唯有如此,才能化解“安全协议”带来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