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乡镇干部挪用8亿多公款理财已移交司法处理

09.08.2015  12:15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通报”栏目日前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6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北京7起。这7起中包括2起公款旅游,还有公款购买购物卡等问题。引人注目的是,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挪用8.21亿元公款用于投资理财,张佩山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多次擅自动用马池口镇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代管的村级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总投资额8.21亿元,并将其中的30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进行理财,收益归个人所有。另有2000万元到期未能收回。期间还收受某信托公司业务员给予的感谢费14万元。2015年6月,经昌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佩山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的2起公款旅游问题包括,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和大兴区第二职业学校两起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10日至14日,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以暑期社会实践考察名义,组织教师及家属共33人公款旅游,共计花费11.6128万元。北京交通大学纪委给予法学院人文科学处处长毕颖党内警告处分。2013年7月至12月,大兴区第二职业学校党支部书记邢秀良、副校长白英杰、许利民分别带领本校教师,赴江苏、山东等地考察交流,以“培训费”项目共向旅行社支付20万元。大兴区纪委分别给予邢秀良、白英杰、许利民党内警告处分。

密云县经信委工会联合会主席吴显贺、副主席郭瑞琴违规购买购物卡,花费3500元。2015年4月,经密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房山区城关街道八十亩地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张永刚骗取旧村改造专项资金共计53.5315万元,将其中26.2315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4月,经房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永刚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5月,张永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直门派出所原主任科员张建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3名在押人员亲友汇款共计9.2万元。其中为3名在押人员花费共计4.45万元,剩余钱款据为己有。张建业已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绿洲种养殖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崔存利则存在职务侵占问题。崔存利在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套取公司账户资金设立账外账,共计709.259038万元(现已全部追回)。经丰台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崔存利开除党籍处分。崔存利被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记者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