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付店镇15T/d无害化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汝阳县付店镇 15T/d 无害化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LHJL2014-001
1. 招标条件
汝阳县付店镇15T/d无害化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付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 + 地方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汝阳县付店镇15T/d无害化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监理
地 点: 汝阳县付店镇
规 模: 约 1200 万元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全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 县级文明工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项目总监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具有三年以上监理经验。
3.2 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地进豫企业报名时必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9 月 05 日至 2014 年 09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 洛阳市龙祥 C 区社区服务中心 4 楼 报名。
需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 “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企业和项目总监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证明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提供)。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5. 发售招标文件信息:
5.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同时发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综合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付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汝阳县付店镇 地 址: 洛阳市龙祥C区社区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 联 系 人: 司先生 丁先生
电 话: 电 话: 0379-65996079 18638778877
2014 年 09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