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试点购买商品房转安置房方式“去库存”
记者5日从河南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获悉,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去库存化的背景下,当地试点政府购买商品房转安置房,政策推行以来成效初显。截至目前,新郑市已投入7亿元购买了1800多套商品房,接下来将再购买5000余套。
“2015年8月,政府有关部门通知选房。我和邻居一看,这房子还是商品房呢,都盖好了,地段也好,附近交通便利。”新郑市民高先生说。
来自新郑市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当地政府已投入7亿元完成宏基王朝等4个商品房项目1800多套住房的收购。正在与正商红溪谷等5个项目洽谈,计划投入资金20多亿元,再收购5539套。
据介绍,新郑市政府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依据市场化原则,通过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按照最大优惠的团购方式,以低于市场8%-10%的价格一次性购买,而后转为棚改安置房。
在购房资金来源方面,新郑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依托国家发改委对土地整理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等重大项目的支持,由新郑市国有投融资企业政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郑新区投资公司等连续两年发行了企业债券(城投债),两次发债金额为29亿元,通过对新郑市的供热、供水、有线电视等管网进行质押,利用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10亿元,运用信托方式近年来融资近10亿元。
河南商业与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向清说,新郑市实施收购商品房转棚改安置房政策两年来,缩短了安置周期,节省了过渡费用,群众居住条件、生活质量在短期内有了较明显提高,社会满意度较高。此外市场反应积极,房地产价格基本保持稳定,未出现房价的大起大落。
河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和省里鼓励商品住房存量较多的市县,通过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从新郑试点情况看,成效初显,今后仍将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