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龙凤大道新建工程(路基、路面、涵洞部分)招标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伊川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伊川县龙凤大道新建工程(路基、路面、涵洞部分)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伊川县龙凤大道新建工程(路基、路面、涵洞部分)。
1.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1.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1.4招标编号:伊政采[2015]22号。
1.5工程规模:本工程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7工程地点:洛阳市伊川县境内。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2.1(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2.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含)以上;(2)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桥梁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5年02月27日至2015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投标人携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亲自到场;(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3报名地点: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02室。
3.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
4.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2领取地点:洛阳市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802室。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58966032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379-65786688 1582493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