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名誉权侵权北京世奢会公司一案今日开庭审理

16.08.2014  20:42

今(14日)天上午,备受关注的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奢会北京公司”)诉新京报社、派博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新京报社官网业务)及前新京报记者刘刚名誉权侵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人民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该诉讼起源于《新京报》2012年6月15日刊发的报道《“世奢会”被指皮包公司》。当时,《新京报》曾与《南方周末》等多家媒体一道,先后刊发报道,质疑世界奢侈品协会(以下简称“世奢会”)是“山寨”的“国际”组织,发布的奢侈品行业数据造假。

此前,中国青年报曾刊发报道《报道世奢会之后》,披露了多家媒体在报道“世奢会”及其在中国的代理公司“世奢会北京公司”之后,遭遇系列名誉权诉讼,其中《南方周末》记者陈中小路及最初的爆料网友“花总丢了金箍棒”(以下简称“花总”)更是在报道后遭遇警方的刑事调查。

此次开庭的是《新京报》一审败诉的两起名誉权纠纷案。两起诉讼一审开庭时,《新京报》方面不愿提交采访录音及公开匿名爆料人身份,但世奢会提供的一个名为“王自强”的证人称,他就是报道中的匿名采访对象,且采访内容均为他人授意捏造。

本次开庭,新京报提交并播放了采访录音,同时公开了匿名信息源“唐路”的身份,采写报道的记者刘刚也到庭作证。世奢会方面增加了三名新证人出庭作证,三人称他们与网友“花总”、新京报记者刘刚一起,捏造了“唐路”的虚假采访。其中一名证人称自己是记者刘刚的“好朋友”,并质问“刘刚”怎么能出事就不认老朋友了。刘刚当庭表示,从未见过三人。

在庭前交换证据时,世奢会方面的证据列表显示,他们将有一个“被告方员工”出庭作证,但至庭审结束,这名证人也没有现身。

庭审从早上9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由于三名新证人的出现,法庭留给双方一周的时间补充提交新证据。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唐路”到底是谁

在媒体与“世奢会”的系列名誉权案件中,匿名爆料人的身份一直是关键问题。

“世奢会”自称是一家服务于全球奢侈品行业的非营利性国际组织,曾多次在国内举办奢侈品展览,发布奢侈品消费报告等。

但从2012年5月起,多家媒体开始质疑该协会的权威性。《新京报》及《南方周末》的报道曾用一名该组织匿名的离职员工的消息源称,世奢会发布的数据是连夜从网上扒下来的,不具有任何权威性。在《新京报》的报道中,该匿名员工还披露,世奢会在举办展会时,曾用低档红酒冒充高级红酒,展品也非厂商自己提供。此外,世奢会还曾找日本料理店的老板娘扮作日本使馆的官员参加发布会。

2013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吊销了“世奢会北京公司”的营业执照。后该公司以东城工商分局滥用行政手段,致其造成巨大损失为由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世奢会败诉,维持其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已经判决的四起名誉权诉讼中,《新京报》及《南方周末》均以媒体有义务保护采访对象为由,没有提供采访录音或公开该匿名采访对象的身份。但“世奢会”方面却提供了一个名为“王自强”的证人,这名证人声称,自己就是《南方周末》稿件中的匿名线人“张帆”及《新京报》稿件中的匿名线人“唐路”。而他所说内容,均是在“花总”授意下的作出的虚假陈述。这项证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判决。

但蹊跷的是,证人王自强为男性,而《新京报》及《南方周末》记者均表示,他们所采访的爆料人是世奢会的一名女性员工。在今天的庭审中,《新京报》提交并当庭播放了采访录音,前《新京报》记者刘刚也出庭作证,并称“唐路”的真实身份为前世奢会员工田丹丹。

出乎意料的是,“世奢会北京公司”有三名新证人出庭作证,其中一个是也自称“唐路”的崔书铭,剩下两人一个自称是记者刘刚的“好朋友”孙佳成,一个自称是“花总”的朋友刘洪源。

崔书铭称,她是经由刘洪源认识了“花总”,答应以“世奢会员工”的假身份接受刘刚采访。她说自己先是在2012年6月4日见了刘刚一次,随后两人在6月8日正式接受的采访,当时孙佳成也在场。

崔书铭表示,因为对自己的表现不满意,刘刚等人又问还能介绍谁接受采访,崔于是介绍了自己的“好姐妹”田丹丹,之后的事情她就不知道了。崔书铭说,“花总”最初给了她1000元定金,承诺的3000元余款没有给,后来听说“花总”被抓,她觉得自己做了错事,主动联系世奢会讲出了这些。

虽然崔书铭说自己和田丹丹是“好姐们儿”,但是她在庭上没能准确说出田丹丹的年龄、工作、口音。她表示,两人是“好姐们儿”可还谈不上“闺蜜”。

孙佳成则说,刘刚曾在2011年河北省运会上以《新京报》记者的身份采访自己,之后两人成为了好朋友。毕业之后孙佳成到北京打工,还经常和刘刚一起打台球喝酒,但两人并没有其他的共同朋友。孙表示,采访崔书铭的时候刘刚喊上了他,后来他还受托给崔书铭打电话让她帮忙找其他爆料人。

“世奢会北京公司”的代理人毛欧阳坤表示,“唐路”其实不是一个人,而是包括田丹丹、王自强、崔书铭在内的三人。

庭上,孙佳成说错了刘刚生日的月份,但他坚称两人是好朋友。庭审中出现了极其怪诞的一幕:在询问证人时,刘刚问孙佳成,“我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孙却激动地表示,“你怎么不认识我了呢?”

刘刚则很疑惑,他说自己从没见过三人。他表示,自己是在2012年6月5日被编辑派的这个选题,他在当天就采访了田丹丹,此前他根本不认识“花总”,也没关注这个选题,这些时间根本对不上。

刘刚还表示:“我都不打台球,怎么认识很多台球老板?而且我是新京报的深度记者,怎么会去采访运动会?”

毛欧阳坤强调,他的三名证人均已经出庭作证,都可以从民事走到刑事,但田丹丹连庭也没有出,新京报的证据不可信。他在庭上还质疑新京报录音证据形成时间并非2012年6月5日,但刘刚表示,他可以提供录音笔内的原始文件供法庭鉴定。

新京报》同时表示,在不见世奢会代理人的情况下,田丹丹可以接受法庭的调查。不过审判长表示,这样证人的质证可能会有难度。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证明不认识他们

田丹丹身份的公开是此次庭审被多次讨论的问题。

为证明田丹丹的身份,《新京报》方面提供了她在“世奢会北京公司”工作时的名片、工牌还有往来的工作邮件。刘刚在庭上表示,除去这些,他在采访田丹丹时,对方表现出的对世奢会的熟悉程度,很难作假。

但毛欧阳坤称,田丹丹无法拿出劳动合同也无法提供工资发放证明,新京报方面提供的书证都可以伪造。此外,“世奢会北京公司”还有两名员工出庭作证,称公司没有田丹丹这个人。

刘刚、陈中小路及其他采访“世奢会”选题的记者都曾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除去田丹丹,他们还曾联系了另外一名与“世奢会”关系密切的爆料人,此人提供的信息也可以佐证田丹丹的身份。但由于这名爆料人不愿意再参与此事,采访的媒体都未在文章中提及此人。

此外,《南方周末》记者陈中小路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们曾与新京报约定,不会向法庭提交田丹丹的身份及采访录音,因为多名公开质疑“世奢会”的人都曾先后受到骚扰。

陈中小路说,自己并不赞同公开田丹丹的身份,她觉得最后田丹丹愿意出具证言真的“很勇敢”。

今天的庭审结束后,记者试图采访三名新证人,但毛欧阳坤表示,他此前已经答应了几名证人,他们出庭作证不会面对媒体采访。他说,假如新京报不愿意认错,他很可能会把官司一直打下去,并且收钱策划新闻已经涉及刑事问题。

庭审结束后,刘刚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前几天他的手机突然收到一个叫“小成哥”的微信好友申请,现在想想这应该就是自称他好朋友的“孙佳成”。

“可是我们俩差了十多岁,又没共同朋友,我到底是怎么跟他好到连采访都要带他一起去的程度呢?”

刘刚此前离开《新京报》去西藏参与了一部纪录片的拍摄,他说自己这次回京参与庭审并没有想太多,“结果一下子多了个老朋友,感觉挺奇怪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自己不认识他们。”

新证人之一,负责介绍崔书铭与“花总”认识的东北人刘洪源称,自己是2008年在深圳认识的“花总”。《新京报》律师在庭上询问他有关花总的一些特点时,他说自己和“花总”没有这么熟,只是“花总”知道自己能办什么事情,而当“花总”想办这些事情的时候,就会来找他。

记者联系了“花总”,“花总”说自己2008年从来没有去过深圳。

新京报》代理律师认为,从王自强到崔书铭,关键证人不断变换且讲述显然存在矛盾,“世奢会”方面做伪证的可能性很大:“采访人是刘刚,能确认‘唐路’的,应该只能是刘刚才对。”

除去今天开庭的新京报与“世奢会”的官司,南方周末报社此前败诉的两起官司也已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毛欧阳坤告诉记者,“世奢会”与南方周末报社的官司,他也找到了新的具有颠覆性的证人,“但是现在还不能说太多”。

“花总”和毛欧阳坤都告诉记者,他们希望能与对方在法庭上当面对质。

“被迫在法庭上对质挺憋屈的,我就希望和他在公安局对质。”陈中小路说。

责任编辑:高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