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引廉苑(凤苑)绿化工程澄清及变更公告

16.01.2015  20:28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的工程款支付方式中:管护期为2年;而工程量清单中:养护期为1年。

对此,经研究确定,以管护期2年为准,现予以澄清。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1月26日09:0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2月03日09:0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

新乡市凤凰山森林公园管理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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