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新乡市上半年GDP增长因素及促进下半年增长对策
面对一季度新乡市经济运行陡然下滑的局势,进入二季度之后,新乡市先后出台多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较好效果。上半年新乡市GDP(即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与一季度相比,出现了比较明显地回升。但是,支撑新乡市GDP增速持续回升的基础仍不巩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面临压力仍然不小。
一、上半年新乡市GDP运行的基本情况
上半年,新乡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95.27亿元,同比增长5.1%;与全省平均增速相比,新乡市GDP增速低2.7个百分点。纵向来看,在全国GDP增速缓中趋稳、上半年与一季度均保持在7%的情况下,新乡和全省的GDP增速均出现缓中回升,上半年分别较一季度回升1.0和0.8个百分点,新乡的回升幅度较全省快0.2个百分点。全省十八个省辖市中,有十五个省辖市上半年GDP增速较一季度有所回升,新乡属于其中之一,回升幅度位居全省第八位,慢于安阳、济源、濮阳、驻马店、焦作、信阳和郑州,与洛阳持平。
横向对比,上半年新乡GDP增速仅在济源、三门峡之前,位居全省第十六位。与增速位居全省第一位的郑州市相比,低4.2个百分点。即使与增速第十五位的平顶山相比,也仍然低0.4个百分点。受增速较低影响,上半年新乡GDP总量在全省位次被周口超越,由去年同期的全省第五位(去年上半年前四位分别是郑州、洛阳、南阳、许昌)后移到了今年上半年的全省第六位。
从第一、二、三产业增长情况来看,上半年新乡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2%,增速比全省水平高0.1个百分点,位居十八个省辖市第三位;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5.0%,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5.6%,双双位居全省十八个省辖市的第十五位,增速分别比全省水平低2.9和3.2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除郑州外有十七个有所回落,新乡回落6个百分点,回落幅度位居全省第三位,仅低于三门峡和济源;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有六个省辖市回落,新乡回落3.5个百分点,回落幅度位居全省第一位(其他五个增速回落地市分别为三门峡、平顶山、济源、洛阳和焦作)。由此可见,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速较低、回落较快是导致上半年新乡市GDP总量位次下移的主要原因。
二、影响上半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的因素
各项构成显示,上半年新乡市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速不高主要由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商品房销售面积、“八项”财政支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以及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五项指标增速较低所致。
首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较低是导致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低的主要原因。 上半年新乡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7%,增速比全省水平低3.8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十五位。在十八个省辖市中,增速仅比济源、安阳、三门峡分别高0.1、1.2和2.6个百分点,远低于排名第一的周口市(增长10.7%)。与去年同期相比,新乡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7.6个百分点,回落幅度位居全省第二位(三门峡回落9.1个百分点,回落幅度居全省第一位)。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县(市、区)增速低,尤其是卫辉市和新乡县的低速增长影响大。卫辉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6.9%,增速比新乡市平均水平低61.6个百分点;新乡县增长2.3%,增速比新乡市平均水平低2.4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卫辉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70.4个百分点,新乡县回落9.3个百分点。新乡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回落的7.6个百分点中,有44%的回落因素来自于卫辉市,24.7%的回落因素来自于新乡县,二者共同导致新乡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5.6个百分点。目前正处工业化加速推进阶段,因此,工业增速的高低对整体经济增速的高低影响很大。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约占整个工业的九成,所以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体经济的运行态势。新乡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约占第二产业增加值的86%,约占GDP的45%。上半年新乡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回落,导致第二产业增加值少增6个百分点,导致GDP少增3.2个百分点。
其次,商品房销售面积跌幅较深,导致第三产业中的房地产业增加值呈现负增长。 上半年新乡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3.9%,增速比全省水平低28.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十八个省辖市第十四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速回落37.9个百分点。分县(市、区)看,卫滨区回落89.4个百分点,辉县市回落67.3个百分点,卫辉市回落66.4个百分点,平原示范区回落41.5个百分点,牧野区回落28.4个百分点。尤其是卫滨区、辉县市、卫辉市、平原示范区的回落对新乡市的影响最大,在新乡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回落的37.9个百分点中,有68%的回落因素来自于这几个县(市、区),其中,卫滨区影响29.8%,辉县市影响17%,卫辉市影响10.2%,平原示范区影响11%。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情况既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一个直观反映,也是房地产业增加值计算的重要基础。新乡市房地产业增加值约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2.3%,约占GDP的4.4%。上半年新乡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回落,导致第三产业增加值少增2.1个百分点,新乡市GDP少增0.7个百分点。
再次,“八项”财政支出增速低导致第三产业中的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速不高。 “八项”财政支出,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上半年,新乡市“八项”财政支出增长8.8%,预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因为1-5月份新乡市增长7.5%,而全省增长1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半年“八项”财政支出增速回落9.3个百分点。分县(市、区)看,红旗区回落92.9个百分点,牧野区回落32.5个百分点,获嘉县回落19.7个百分点,辉县市回落17.0个百分点,卫辉市回落12.5个百分点。尤其是红旗区和辉县市的回落对新乡市的影响最大,在新乡市“八项”财政支出增速回落的9.3个百分点中,有73.4%的回落是由这2个县(市、区)跌幅过大所导致的,其中,48.3%的回落因素来自于红旗区,25.1%的回落因素来自于辉县市。“八项”财政支出增速用来计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总量约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6.9%,约占GDP的6.1%,可见,“八项”财政支出增速过低,对第三产业增加值和GDP增速的提高不利。上半年“八项”财政支出增速回落,导致第三产业增加值少增1.4个百分点,新乡市GDP少增0.5个百分点。
第四,存贷款余额增速持续走低,导致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业增加值增速相对不高。 6月末,新乡市存款余额同比增长9.0%,贷款余额同比增长9.7%。纵向来看,新乡市存贷款余额增速持续走低,并持续低于全省水平。其中,存款余额增速由1月末的15.3%下滑至6月末的9%,与全省水平的差距由1月末的0.3个百分点扩大到6月末的3.5个百分点;贷款余额增速由1月末的13.7%下滑至6月末的9.7%,与全省水平的差距由1月末的5.9个百分点扩大到6月末的6.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尽管全省存贷款余额增速总体也在走低,但是,相对而言,新乡市存贷款余额增速走低的形势要更厉害一些。与去年同期相比,新乡市存款余额增速回落5.4个百分点,回落幅度位居全省第八位;贷款余额增速回落6.4个百分点,回落幅度位居全省第五位;二者回落幅度在全省来看,均处中上游的位置。其中,存款增速的回落主要受市区、延津县和原阳县的影响。6月末市区存款余额增长7.3%,同比回落12.2个百分点;延津县增长3.8%,同比回落11.8个百分点;原阳县增长6.9%,同比回落8.7个百分点;尤其是市区的回落对新乡市的影响最大,在新乡市存款增速回落的5.4个百分点中,有104.7%的回落因素来自于市区,另8.2%和8.3%的回落因素来自于原阳县和延津县。贷款增速的回落主要受市区、辉县市和延津县的影响。6月末市区贷款余额增长8.7%,同比回落15.6个百分点;辉县市增长3.8%,同比回落26.6个百分点;延津县增长-8.7%,同比回落21个百分点。同样,市区贷款余额增速的回落对新乡市的影响也最大,在新乡市贷款增速回落的6.4个百分点中,约125.7%的回落因素来自于市区,47.9%的回落因素来自于辉县市,8.8%的回落因素来自于延津县。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速是用来核算金融业增加值的重要参考指标,金融业增加值约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7.3%,约占GDP的6.2%,上半年存贷款余额增速回落,导致第三产业增加值少增0.9个百分点,GDP少增0.3个百分点。
第五,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增速低导致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速较低。 用来核算交通行业增加值的铁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速由省局统一反馈,道路运输客货运总周转量增速及邮政业务总量增速分别由交通部门和邮政部门提供。上半年,新乡市铁路客货运周转量负增长7.6%(为全省统一速度),道路运输客货运总周转量负增长0.7%,邮政业务总量正增长1%;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回落2.2、12.8、6.9个百分点;与一季度相比,分别回落1.4、7.6和1个百分点。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及邮政业增加值分别占交通行业增加值的比重是27.8%、48.5%、6.6%,而交通行业约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9.5%,约占GDP的3.4%。铁路客货运总周转量增速全省统一,不可左右;而邮政业增加值的占比相对又不高,因此,重点考虑的是道路运输客货运总周转量的增长状况。由于上半年道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速回落,导致第三产业增加值少增0.3个百分点,GDP少增0.1个百分点。
三、促进下半年GDP增长的对策
与一季度相比,上半年新乡市GDP增速已经缓中回升。但是,要巩固这种态势,促进GDP增长,尽快让GDP步入较快的回升通道还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是建议电力部门及国税部门,在每月3日之前,将新乡市及分县(市、区)上月及上月累计的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以及工业增值税等指标的增长速度,及时提供给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以利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尤其是统计部门,数据报送时间是在每月6日左右。若能及时掌握新乡市及分县(市、区)的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和工业增值税等指标的增长情况,对评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指标上报数据的合理性非常有帮助。同时,也便于在上报数据的过程中,上级统计部门更好地查询和核实下级统计部门报送的数据,更加真实、准确地找出经济运行的症结所在,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出台政策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二是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跟踪房地产政策出台的效果,进一步抓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 国家、省、市等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纷纷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但是,在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下,新乡市上半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速度却比全省水平低28.2个百分点。因此,相关部门做好调研、搞准问题、摸清情况非常必要。只有进一步摸准新乡市房地产市场脉搏,才能更好地做好政策宣传,才能利用好各项政策,切实将惠民利民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第三是建议“八项”财政支出增速低的县(市、区)积极进行整改,尽快改变增速较低局面。 今年1-5月份,新乡市含长垣“八项”财政支出增长7.5%,其中不含长垣增长6%,长垣自身增长19.9%;而到上半年的时候,新乡市含长垣的增速提高到了8.8%,高出1-5月份1.3个百分点;但是,高出的这1.3个百分点,基本上完全靠长垣带动,因为长垣的“八项”财政支出增长由1-5月份的19.9%提高到了上半年的34.2%,而扣除长垣后的新乡市,增速却由1-5月份的6%下降到了上半年的5.8%。因此,今后针对“八项”财政支出增速,在关注总体状况的同时,更需要关注扣除长垣后的状况。要摆脱“八项”财政支出增速走高依赖长垣拉动的情形,更好地抓好“八项”财政支出相关工作。尤其是针对增速负增长较多或较低的各县(市、区),务必要拿出整改意见。
第四是针对存贷款余额增速较低进行重点调研,查找原因 。 上半年新乡市存贷款余额增速较低或回落较多的主要因素都基本集中在市区,针对这个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进行深入分析,切实弄清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市区存贷款余额增速不高。不光如此,今后对增速特别低的县(市、区),也要进行重点调研,弄清事实,查清问题,及时整改,以利于进一步盘活资金量,提升金融市场信贷活力。
第五是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关键是要做好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行业增加值计算过程中,需要使用铁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速、道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速和邮政业务总量增速三项指标。在这三项指标当中,铁路客货运周转量由省统计局反馈,并且全省统一一个速度;邮政业务总量由所在地的邮政部门提供,但是邮政业增加值总量的占比却相对较低,仅占交通运输行业的7%左右;因此,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增长的快与慢就显得特别重要,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工作,以扭转上半年新乡市道路运输客货运周转量增速负增长及在全省相对较低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