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批教学科研设备采购(二次)更正公告(二)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乡医学院委托,就新乡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批教学科研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4年10月1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部分条款修改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批教学科研设备采购(二次)
原招标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2014- 1613号
原公告日期:2014年10月10日
原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投标人资质要求变更为: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隶属关系;
3.3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标段含医疗器械的需提供);
3.4 投标人应提供商业无行贿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杨先生
电话:0371-65928003 65954250
传真:0371-65928003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邮政编码:450003
新乡医学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