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福建病死猪肉的利益之手

10.04.2015  11:27

  寒风

  福建高级法院近日公布多起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赖建华等人在龙岩大量收购病猪、死猪,并雇人进行加工后销售,金额达1243万余元;犯罪分子张志强等人在龙岩漳平市租用正规屠宰厂场地,收购、私自屠宰并销售病死猪肉,金额达4300余万元。两起案件销售的病死猪肉达到2000多吨。(据4月8日,中国日报网)

  最近以来死猪、假羊肉、有毒食品等事件频繁出现,不得不让食品安全再让人头痛。不难看出,病死猪肉堂而皇之地流向餐桌已经不是新鲜事情,像龙岩漳平市一样,一些地方贩卖、屠宰、上市病死猪早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利益链条。所以要“”吃到病死“猪肉”已经并不是一件“困难”事了。

  按理说,病死猪肉并非无人监督,相反我国从事猪肉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绝对算是较多的,整个猪肉食品供应体系至少有畜牧、卫生、工商、质检、食药、商务等多个食品安全卫生监管部门参与监管。也就是说市场上卖一块肉至少要通过6个部门监管,想吃到“美味”并非易事。像我们今天如此轻易的能吃得到,还是要感谢一下这些监管部门,没有他们的“照顾”怎能轻易的“品尝”如此“美味”。如果严把入口关了,物依稀为贵了,那个时候估计我们也就难以“品尝”到了。

  要想让“美味”得到一个良好的控制,不再如此的泛滥、廉价,终需一个严格“控制”!

  笔者认为,严控需从“三点”下手。一是在生产环节,不少病死猪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直接卖到了私宰点,严控屠宰点;二是在加工环节,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被制作成肉制品,严控加工点;三是在销售环节,病死猪肉再次“”过了检疫、工商、质检、卫生、市场管理等关卡,销往各地食品市场,严控销售点。此产业链之所以能运行,最关键的就是源头----养殖场。从源头上切断,管好养殖场场的病死猪,这个“市场”也就得以控制了。

  若养殖户、贩卖户以及安检人员把消费者当亲人,当做自己人,当成自己,也许才会让老百姓远离恶心、呕吐的“享受”,真正的感受到吃着舒心、用着放心的感觉。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