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工大美声”教职工卡拉OK比赛和朗诵比赛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丰富全校教职工课余文化生活,展现教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根据校工会工作安排,决定举办“工大美声”教职工卡拉OK比赛和朗诵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展示教职工风采,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审美情趣,唱响主旋律,发出好声音,弘扬正能量,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工会
承办单位:校工会文化艺术委员会 校工会教工艺术团
协办单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三、参赛对象
1.全体在职教职工均可参加,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
2.每位(组)参赛选手在同一比赛中只能参演一个节目,所需音乐、道具、服装等自备。
四、具体安排
(一)卡拉OK比赛
1.节目要求:
(1) 演唱内容包括歌曲、戏曲。歌曲各种唱法、中外文均可,戏曲可为各曲种、流派。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 演唱形式可为独唱、重唱、小合唱等,可搭配伴唱、伴舞、乐器伴奏等,每个节目参与人数不超过10人。
2.活动流程:
(1) 各分会自行组织初赛。
(2) 5月26日前选报选手参加复赛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一)报送至校工会文体部,50人以下的分会可报1-2项,50人以上的分会可报1-3项。
(3) 复赛、决赛由校工会教工艺术团统一组织。复赛暂定于6月3日在教职工文体活动室以专家现场评审形式进行,并根据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决赛人数。决赛以舞台演出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3.评判标准:
组委会邀请经验丰富的艺术领域专家担任评委,评分采用百分制,参考标准为:
(1) 演唱技巧(50分):音准、节奏、音色好,感染力强,歌曲难度高,情绪把握到位。
(2) 精神面貌(20分):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歌曲内容积极向上。
(3) 舞台效果(20分):节目质量高,观众反响好。
(4) 创新性(10分):鼓励原创和改编曲目风格,鼓励各种创新创意。
4.评奖办法
(1) 初赛奖项设置由各分会自行安排。
(2) 决赛奖项设置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二)朗诵比赛
1.节目要求:
(1) 朗诵内容包括诗词、曲赋、散文以及其它文学作品片段等,使用汉语普通话朗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 根据节目需要,可搭配伴奏、图片、视频等用于增加艺术效果,但不能喧宾夺主,每个节目参与人数不超过10人。
2.活动流程:
(1) 各分会自行组织初赛。
(2) 9月29日前,选报选手参加复赛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二)报送至校工会文体部,50人以下的分会可报1-2项,50人以上的分会可报1-3项。
(3) 复赛、决赛由校工会教工艺术团统一组织。复赛暂定于10月14日在教职工文体活动室以专家现场评审形式进行,并根据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决赛人数。决赛以舞台演出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3.评判标准:
组委会邀请经验丰富的艺术领域专家担任评委,评分采用百分制,参考标准为:
(1) 朗诵内容(20分):主题正确鲜明,内容健康积极,鼓励结合实际原创作品。
(2) 语言表达(30分):普通话准确流畅,声音洪亮优美,抑扬顿挫处理得当,语速适当。
(3) 作品表现(30分):准确把握作品内容,恰当表现作品内涵,感情真挚、饱满,有感染力。
(4) 综合印象(20分):仪态大方,配乐、态势语恰到好处,给人以美的艺术享受。
4.评奖办法
(1) 初赛奖项设置由各分会自行安排。
(2) 决赛奖项设置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其他事宜
请按照规定时间将复赛报名表(附件一、附件二)纸质版(加盖基层工会公章)报送至办公楼B304房间校工会文体部, 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李国平
电 话:67756662、18623716885
附件: 报名表.doc
校工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