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河南无证排污水最高罚款100万,10月1日起实施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实习生 姜泓任
河(湖)长制入法,明确村委会治水责任、治水成绩成考评官员重要依据、提高水污染处罚力度,无证排污水最高罚款100万……5月31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次修订,为解决新时期、新形势下水污染问题提供了新的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河(湖)长制入法,并明确村委会治水责任
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是治理水污染的一项重要举措。
《条例》规定,我省实行河(湖)长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河(湖)长体系,分级分段(区)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县级以上河(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湖)长实施督导和考核。
此外,《条例》在4级河(湖)长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村委会的治水职责,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村水环境。。
治水护水成绩将成为考评官员的内容
治水效果如何,不能光靠嘴说。此次条例明确,要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治水护水成绩将纳入官员考评内容中。
《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省辖市水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水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
除了最高罚100万,这些行为处罚力度也加大了
不少企业不顾污染环境,不顾处罚,在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河流排放废水、污水,让家乡的小河变成“臭水沟”,令人扼腕。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经济利益当前,就宁愿污染环境。为此,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加大处罚力度。
《条例》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废水、污水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除此以外,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的罚款数额均在一审草案的基础上,再次提高。比如,企业事业单位的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液直接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或者直接排入外环境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针对上述情况,草案一审稿规定“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最终修改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的,一审稿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最终修改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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