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不完全产权的房改房 补交房款可获全部产权
二手房市场中,房改房大多地段好、配套佳。但是因为历史原因,这些房子的产权往往说不清。昨日,郑州发布文件帮房改房走向市场做好“接口”。
“不完全产权”房改房、“超标”房改房等或有机会“转正”。
现象
二手房市场,房改房不是你想买就能买
二手房市场中,房改房大多地段好、配套佳,可是想买房改房,并不让人省心,比如户主是否拥有全部产权。一般来说,当年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
据了解,房改房并非都可以上市交易,比如军队、保密单位、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目前还不可以随便出售。
9月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解决我市房改工作遗留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并强调了这一原则,“从1999年起,出售公有住房原则上实行成本价逐步与经济适用房相衔接”,“职工现承租的公有住房,除按有关规定不宜出售者外,在2003年底前继续按成本价出售,2004年1月1日以后取消全部房改优惠政策”。
关注
“超标”房改房,可按市场价打折支付超面积购房款
历史原因,不少老郑州人家里拥有多套房改房。
按国家规定,初级职称享受80㎡,中级职称享受100㎡,高级职称享受120㎡的房改政策。
《通知》明确,对职工现居住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若其中一套或多套合并计算面积达到控制面积标准的,其余成套住房原则上应退回原产权单位.
若因客观原因无法退回原产权单位的,经产权单位同意,由产权单位纪检部门盖章,本着自愿原则,超出控制面积标准的部分按郑州市上年度市内各行政区域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计算超面积购房款。
房款如何支付呢?《通知》提出了“限时”打折的办法,2018年办理补超标手续的,按照郑州市上年度市内各行政区域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的85%计算超面积购房款;2019年办理补超标手续的,按照郑州市上年度市内各行政区域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的90%计算超面积购房款;2020年起按照郑州市上年度市内各行政区域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计算超面积部分购房款,不再享受任何优惠。
亮点
“不完全产权”房改房通过补交房款,可获得全部产权
房改房想要上市交易,首先房主需要获得全部产权。
《通知》明确了购买剩余产权的价格,控制面积内按郑州市201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价执行,即3200元/平方米计算。
同时,保留年代折扣优惠(自取得产权证算起,每年折扣1%,超过20年的按20年计算)计算房款。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原经市房改办批复的单位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合作建房(包括困难企业利用自有生活用地集资建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处理。在控制面积内仍按原建房成本价出售;超出控制面积标准的部分,若当年已按市场价缴纳过超面积购房款的仍按原价格办理,若已按照接近或者基本接近当年市场价缴纳过房款的,待房管部门认定后再行解决。
提醒
少量公有住房“限时”购买 截至明年2月28日
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透露,目前郑州市还有少量公有住房未办理出售手续,为了解决郑州市职工实际问题,《通知》规范了购买公有住房职工资格,调整了公有住房的价格。
首先购房申请人应符合郑州市房改政策,在2000年1月1日以前租住现住房且参加工作的本市职工。
关于存量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通知》提到,控制面积内按郑州市201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价即3200元/平方米计算房款,同时保留年代折扣优惠(自单位取得产权证算起,每年折扣1%,超过20年的按20年计算)。超过控制面积的部分,按本《通知》的规定计算超面积购房款。
这批房子为“限时”购买。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截至2019年2月28日,逾期不办者视为放弃,郑州今后不再办理。
此外,在职工家庭收入合理支出范围内,将参照郑州市公租房租金标准,调整租金价格。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河南商报记者 宋晓珊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