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盗取租户财物被妻子举报 案发前两人正分居

30.07.2014  10:12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 房东王某趁租户外出未锁门,入室盗窃对方的财物,其妻发现此事后报警。记者昨天获悉,王某已被通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他在受审时没埋怨妻子,称此事给家里人造成不好的影响。

  王某现年30岁,在一家供电单位有正式工作,在通州区马驹桥镇的农村还有几间房屋出租,经济条件尚可。

  法院查明,今年3月21日晚6时许,王某在自家出租院内,趁承租人郭某外出未锁门之机,进入郭某的房间,将其放在黑色挎包内的身份证、公交卡及北京银行基本医疗保险存折盗走。4月22日3时许,王某的妻子在家中发现这些物品后报警。当日10时许,王某被抓获。经查,郭某的公交卡里有充值余额20余元,医保存折设有密码,王某没有取出钱来。案发后,赃物已起获并发还。

  据了解,王某在案发前和妻子有矛盾,两人处于分居状态。受审时,王某当庭认罪,称自己因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他没有埋怨妻子,称自己的行为给家里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以后再也不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