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重点讲P2P 或暗示监管层鼓励银行开办P2P业务

18.08.2014  13:21

P2P风险到底有多大,银监会首次给出了官方数据,1200家中已有150家跑路。

在8月15日举行的“2014年中国中小银行发展高峰论坛”上,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一反常态地将演讲重心放在了P2P上,而不是银行,也不知道这是否暗示监管层在鼓励银行开办P2P业务。

按照王岩岫披露的数据,目前可查的P2P机构有1200家, 到7月份为止,实际上跑路的有150家,每个月有六七家跑路。

同时,王岩岫还重点介绍了P2P的监管原则,应是在响应8月14日发布的“融资十条”(编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融资十条明确提出要“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

在论坛上,王岩岫对于P2P给了明确的定义。

王岩岫指出,所谓P2P就是定义于民间的信息中介,即信用中介:“我们说到信用中介是什么呢?银行是信用中介,有些人反对我的观点,定义为信息中介是为保护广大的P2P,就是一对一的,我只给你提供信息,张三愿意贷给你,张三的信息没有判断错误,这样不会对我们形成一种非法集资或者是汇集他人资源,或者还有信用风险的问题。”

这也是监管层首次提出定义信息中介是为了保护P2P。

此外,王岩岫认为,P2P需要有一定的门槛,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做,你要有一定的资本约束,有一定的资本金。当然,我们的资本金也不是高到一些创业者无法承受的地步,还是有一个门槛。

所谓门槛,王岩岫解释称,不光是资本金的约束,还要求你有一定的技术平台的安全性,你的高管人员基本的资格能力以及你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有你信息的把关能力。

而目前业内流传的P2P门槛是注册资本提高到1亿元。

对于目前P2P行业的平均利率,王岩岫介绍,在P2P的平均利率是17%,以前是25%。

“如果你是20%这种很高的利率,我们很难看到你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还有,不能以新钱还旧账。”王岩岫认为,P2P应该有明确的收费机制,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王岩岫并强调,P2P平台不能吸收汇集持有他人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在投资金和投资者的资金应该由银行或者第三方独立机构监管,这条红线不变,这是为了保护P2P平台和避免非法集资。

王岩岫还表示,P2P平台自身不得为投资人进行担保,不得对借款进行收益和保证承诺,不能以新钱还旧账。

责任编辑:赵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