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细则助力星创天地建设

25.12.2018  19:40

      为推动我省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近日,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星创天地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评价与考核等内容。
      星创天地是指在我省范围内创办,由独立法人机构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建设的集科技示范、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打造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
      《细则》明确了星创天地建设的条件和内容。其需要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和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还要具有较完善的服务体系。
      《细则》还提出,建立星创天地绩效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对省级星创天地实行年度评价考核和动态管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性补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优先给予政策性补助和优先推荐为国家级星创天地;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其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星创天地称号。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在星创天地的申报认定、考核奖补、培训宣传等方面加强投入和服务,进一步激发大众创造活力,加快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