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施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
近日,国家海洋局陆续公布福建、海南等第一批六省(区)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国家海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结合督察整改工作,将聚焦“十个一律”“三个强化”,实施“史上最严围填海管控措施”。今后,一律不再审批非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填海,禁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
2017年,国家海洋局对沿海11个省(区、市)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同步对河北、福建和广东三省开展了例行督察。已完成的第一批督察发现,目前各地主要存在三方面共性问题。一是对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的要求贯彻不够彻底。部分地区脱离实际需求盲目填海,填而未用、长期空置,个别项目违规改变围填海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浪费海洋资源,损害生态环境。二是违法审批,监管失位。违反海洋功能区划审批项目,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等问题频发,对于政府主导的未批先填项目制止难、查处难、执行难普遍存在。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不力。陆源入海污染源底数不清,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
结合督察整改工作,国家海洋局负责人表示,今后,违法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围海,分期分批一律拆除;非法设置且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排污口,分期分批一律关闭;围填海形成的长期闲置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归国有;审批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问责;对批而未填且不符合现行用海政策的围填海项目一律停止;通过围填海进行商业地产开发的一律禁止;非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设项目填海一律不批;围填海审批权一律不得下放。渤海海域的围填海一律禁止;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一律不再分省下达。同时,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强化生态修复;以海岸带规划为引导,强化项目用海需求审查;加大审核督察力度,强化围填海日常监管。
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国围填海总量下降趋势明显,年均下降22%。2017年填海面积为5779公顷,比2013年降低63%,与2013年前五年相比,全国填海面积降幅近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