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创新不能“生木造屋”

04.02.2015  19:50

近来,无论是传统戏服与现代华服交融的“亮相之夜”京剧主题表演秀,还是以电音效果演绎梁山豪情的摇滚京剧《荡寇志》,或者是网络上仍旧流行的戏歌《在梅边》、《千里之外》……戏曲与时尚频繁“混搭”,已成了备受瞩目的焦点。

以创新为由,将戏曲与流行元素“一锅炖”的现象由来已久。诚然,诸多尝试为戏曲吸引青少年观众或为主办方进行文化品牌推介做出了有益探索。但近年来,“混搭”之风已从实验秀场、戏曲主题活动延伸到剧目创作领域,涉及京剧、越剧、黄梅戏等不少剧种。对于这样的作品,观众有关“好看”或“乱来”的两极论争,一方面反映出某些剧种在当下的活跃态势,同时也关乎戏曲要不要创新、如何创新的问题。

戏曲艺术应该如何对待时尚、流行元素?完全排斥显然不行,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应广采博取。早在上世纪初,以梅兰芳为代表的戏曲名家都曾大胆突破京剧的表演范式,不仅一改青衣“抱肚子死唱”的传统,在舞台表演中大量加入表情、动作;还在齐如山等剧作家的策划下创排了由流行小说改编的时装戏《一缕麻》、以实景舞台演出的红楼戏《俊袭人》,以及为加入“舞式”而量身打造的《天女散花》等剧目,其中,大型置景、美饰华服、通俗表演等元素不一而足,几乎无异于时下的某些“豪华巨制”。然而,反观京剧流变的历史,那些曾轰动一时的作品,并未成为某家、某派常演常新的经典。反倒是像《霸王别姬》、《游龙戏凤》等梅、齐等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后依托传统、整理或移植的剧目成了流派的典型代表。

梅、齐等从早期大刀阔斧的戏曲革新到向“以歌舞演故事”的戏曲本体的回归,也印证了一个普遍经验:戏曲艺术与中国诸多传统艺术形式一样,都在以一种“渐变”的方式发展。从宋元到明清再到民国初年,传统戏曲无论在声腔还是表演上皆循序渐进,对于外来或者时髦“玩意儿”,不但主张汲取,亦强调“内化”,把适合自身的部分留下来、发展为“新传统”,由此不断演进。在笔者看来,当下的戏曲创新,仍不能忽视这一美学原则。

所以,戏曲遭遇流行并不可怕,怕的是只有“拿来”而无“内化”。而那些“拔地而起”“生木造屋”的“创新”手段,对于剧目创作来说,无非是夺人眼球的应景之举,终归难以成为名副其实的戏曲“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