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重镇徐水辛集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纪实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一向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实践和制度路径,将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是重要法门。而把责任落实在最基层,抓早、抓小、抓好一线,则无疑是一个地区国土资源执法良好局面的显著特点。
近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在河北省就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探索进行调研发现,位于京津冀腹地的保定市徐水区、辛集市卓有成效的举措,让人耳目一新。两地以落实基层村“两委”责任为抓手,构建并用活了“三级网格”,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在思想上形成了共识,在行动上达成了一致,以违法用地整治为突破口,提升社会综合管理水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发挥基层主导作用,强化源头管控
村级干部是遏制违法用地的第一道防线。只有村级干部负起责任,违法用地才能及时发现,有效管控。徐水、辛集两地建立约束机制,给村干部套上“金箍”,促使他们对自己“地盘”管控违法负起主体责任。
2017年4月徐水区委办、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土地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开篇即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用好村干部土地监管员和信息员的双重职能。明确村“两委”干部在土地监管中应履行职责,包括划分责任区、明确村干部责任;负责责任区内的土地巡查,发现违法用地行为立即制止,同时向乡镇报告,如实填写违法用地信息周报告单;协助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及恢复土地原貌工作。
文件重在严格责任追究。对村“两委”负责人根据发生违法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给予通报批评、扣减基础职务补贴、启动罢免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换届不予提名等处理措施。如:责任区内出现1处违法用地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的,给予包片责任人通报批评,扣减3个月的基础职务补贴;2处则诫勉约谈,扣6个月的基础职务补贴;3处则启动罢免程序,扣12个月的基础职务补贴。辖区内出现2处违法用地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的;或监管不力导致设施农业地用于非农建设用途的,违规批准村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未及时发现或故意隐瞒违法用地的,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均扣减6个月的基础职务补贴。对辖区出现3处以上违法用地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的,或违规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累计超过5亩或一般耕地超过10亩或其他土地超过20亩的,则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免职处理,责令村委会主任辞职并依法启动罢免程序,均扣减12个月的基础职务补贴;不得推选为下届村“两委”候选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法用地由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实行违法用地周报告制度,国土资源部门统计汇总每季度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半年组织一次考评。今年以来,徐水区已累计对45名村干部以及86名党员进行责任追究。
辛集市在全市344个行政村各聘请一名土地监督员,随时随地进行违法巡查,规定1个村出现1宗违法用地,村委会干部工资减半,2宗违法用地则工资全扣,3宗违法用地就地免职。
徐水区与辛集市的文件中,明确规定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作为主体参与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按照发现、查处、拆除的执法程序履行土地监管责任。“关键要发挥乡镇打击违法用地生力军的作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执法监察局局长陈兴胜总结,作为最基层的政府,乡镇有三大独特优势:一是情况熟,对每个村甚至每户都熟悉,有利于对症下药;二是力量大,一直以来都有传统,中心工作一起上,很有执行力;三是手段多,接地气,对农村事情有很多土的、洋的办法,管事管用。国土资源部门只管“两件半”事:一管拉条挂账交政府,二管检查验收消账单,半件事就是收到乡镇政府邀请后,全力以赴帮拆除。
“网格化”监管,纲举目张一抓到底
根据多年经验,徐水、辛集两地党委政府也深知,土地执法监管难度系数高,单靠国土一家很难真正做到全时段全区域监管。为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做到国土资源监管不留死角,两地以落实最基层责任为基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切实加强了日常监管和巡查的力度和厚度。
徐水区以“监管重心下移”为重点,辛集市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要求,分别建立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包,落实到人、具体到地块。
今年4月徐水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通过划区分片,形成区、乡镇、村“三位一体”的土地监管网络体系;辛集也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国土资源监管网格。
徐水一级网格的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区国土资源局具体承担监管任务;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是乡镇政府,承担网格内国土资源监管任务;三级网格的责任主体是村“两委”,具体承担网格内的国土资源监管任务。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定为“网格长”,即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分管责任人和村“两委”包片责任人为“片长”,即直接责任人。
徐水区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了使网格边界清晰、主体明确、任务具体,进行了“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建立联动机制。“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不仅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划分了监管等级,健全了监管档案,更强化了协同监管的力度。
作为基础网格的村“两委”干部以及土地监管员对辖区内土地利用情况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在“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运行中,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对网格运行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确保“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合法有序。
党政一把手亲上阵,好机制落实新理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上述机制,在土地违法“拆违”工作中,由徐水区区委书记、辛集市市委书记挂帅,能更好地“开动机器”,指令直达“神经末梢”。
两地成立了打击“两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徐水区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履行党政同责,监督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时刻协调成员单位依法高效履行职责。区委书记苏树锋说:“违法用地不解决,就是带病发展、拖着包袱发展。整治违法用地是维护公平正义、有序发展的要求。而在雄安新区周边严管严控,更是政治意识的体现。”
“辛集的5次拆违攻坚战,每次都选强配优攻坚指挥部。每个指挥部都有一名人大、政协副职担任副总指挥,司法部门负责同志全程参与。” 辛集市市委书记邸义说。
徐水和辛集党政一把手在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中勇于担当,做好表率,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对“拆违”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深入各涉拆户做工作,从政治上、从全局上促进问题解决,这对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有效落实发挥着核心作用。
两地跳出国土部门独自进行执法监管的圈子,齐抓共管已经“形成了气候”。对其他部门具体职责两地也有明文规定,如规划部门要密切配合乡镇政府,依据乡村规划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住建部门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发改部门对涉及项目的立项情况进行检查。徐水区还成立了环保国土公安执法大队,提高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力度和时效。
辛集市在“拆违”整治工作中,全市80多个单位联合作战,17个乡镇、344个街村合力攻坚,全市所有乡镇部门、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全部参与。目前已为城市建设腾退土地2350亩,为重点项目收储土地1890亩,实现占补平衡指标2500亩。每次整治攻坚战的宣传也让依法行政家喻户晓,民众对土地的保护意识增强,自拆率达到95%以上。
正如苏树锋所说,拆除大规模违法用地建筑确实痛心,很纠结,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太重要了。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土地执法工作效率,而且给城市综合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用邸义的话说,“拆违拆出了士气、效益、公平、民心、产业”。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两地将净化用地环境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的新模式的有效突破口。两地实践表明,是否真正落实乡镇、村基层国土资源监管主体责任,是否将落实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责任机制提到地方党委、政府的理念、战略和日程,做到守土有责,也是检验地方是否有新理念下的政治担当,能否摆正“底盘”接住治理有方的使命,各项工作有没有章法的重要试金石。
据了解,下一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将向各地推广徐水、辛集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推动各地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