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统计局三举措开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19.03.2015  13:02

为配合《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4月1日起施行,修武县统计局按照市统计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借“集中宣传月”的有利契机,在3月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大力宣传《条例》精神。

一是召开乡镇、企业培训会。 广泛深入地宣传新《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深刻把握新《条例》包含的新理念、新规定、新要求,达到“领导知晓,社会覆盖,企业加强,自身熟悉”的目标。集中发放《条例》宣传材料200余份,确保乡镇主管领导及统计、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员人守一册;

二是设置咨询台。 现场讲解《条例》主要内容,耐心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起到了很好的统计法制宣传效果,使更多的社会人士了解《条例》。

三是组织局职工加强学习《条例》。《 条例》宣传材料在局内人守一册,要求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切实运用好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