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垦荒地挖了别人家祖坟 被判赔偿2万
开垦荒地竟挖出十多座祖坟,事主要求“挖坟者”赔偿19万。近日,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挖坟者”赔偿祖坟后人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祖坟被挖了
2011年12月7日,平坝区川心村村民苏某正在山坡上放牛时,发现吴某平开着挖掘机正在开垦老猫坡的荒地。
期间,苏某发现吴某平开垦的荒地位置应该是村里刘姓家族的祖坟所在地。刘姓家族人员知晓后,便与村支书前去现场查看。发现刘姓家族的16座祖坟都被损毁,且现场挖出遗骨和一些未朽的棺木。为此,刘姓家族现有的27人与吴某平对“挖祖坟”一事协商赔偿事宜。
不过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 2013年3月,刘某林等27人以吴某平没有依法得到准许的情况下,非法进行挖掘、开采,损毁了祖坟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严重侵害了人格权为由诉至法院。
请求法院判处吴某平赔偿16座祖坟造成的损失共计192000元(其中按每座坟的恢复费用为4000元,精神损害赔偿为8000元计算)。
赔偿刘姓家族2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历经上百年之久的祖坟在经受雨水侵蚀、风化等外力作用后隐匿在复杂的地形环境中,在地表不呈现出明显坟包,并因此而在作业过程中未被施工人员发现是不足为奇的,法院有理由相信正是由于吴某平开荒行为造成了刘姓家族27人祖坟的损毁,双方存在因果关系,故此认定吴某平侵权事实存在。
另外,吴某平违反了公序良俗,对刘姓家族27人构成一般人格权侵权,客观上造成了精神损害,对刘某林等27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予以支持。
但因刘某林等27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明确祖坟数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对于祖坟数量为16座的主张,法院不予确认,而提出每座祖坟要求给付8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也不予支持。
考虑到本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吴某平侵权行为所获利益及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相关因素,法院酌定吴某平一次性赔偿刘姓家族27人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