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积极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管理工作

15.10.2015  10:50

为维护林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全县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延津县农林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全县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的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完善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措施,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申办条件、审核审批、年检年审、原料来源、违规处罚等进行规范。

二是整顿市场。对全县所有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完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数据,全面掌握木材经营加工的规模、数量、原料来源、产品品种等基本情况。坚决关闭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和未经批准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保护合法经营单位的权益。

三是严厉打击。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行为,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范围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森林法》、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大肆收购非法木材或非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