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治安监控及智能卡口设备更换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告

12.08.2014  17:19

延津县治安监控及智能卡口设备更换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057号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延津县治安监控及智能卡口设备更换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治安监控及智能卡口设备更换项目

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05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内容及要求:包括摄像抓拍机、数字摄像机、千兆三层交换机、卡口软件升级、中速球机、定制弱电箱、插板、保护开关、SV监控专用硬盘、光端机、所有监控卡口维护及中心机房维护等。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年8月12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誉成金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轩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9239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延津县公安局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