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安局文化育警中心招标公告

09.10.2014  16:22

延津县公安局文化育警中心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延津县公安局文化育警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文化育警中心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111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包括文化中心展牌、展柜、办公设备等。

二标段包括电子、电器设备等。

以上各标段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完整的投标人2012年以来合同金额在200万人民币以上类似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评价。 

8、如为经销商的一标段会议桌、会议椅、沙发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二标段主音箱、调音台、主功放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3日上午9:30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河南省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八、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采购人: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9239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