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走稳新步伐——2015年经济运行情况述评

29.01.2016  09:44

                    1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5年国民经济运行主要统计指标。数据显示,过去的一年,中国经济在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总体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各项主要指标平稳增长,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也为世界经济增长作出了突出贡献。但要在2016年乃至未来5年内完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实现“两个翻一番”的全面小康目标,仍需付出极大的努力。

 

      平稳:经济总量及主要宏观指标起伏较小,“平稳”的特征比其他时期更为突出和明显

 

      一是经济总量平稳增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9%。分季度看,一至四季度同比增速分别为7%、7%、6.9%和6.8%。波动幅度仅为0.2个百分点,在各年中是很低的。由此表明,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在整体上没有出现波动,其“平稳”的特征比以往更加突出和明显。

      二是主要领域核心指标增速比较平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际增速,在3月份降至5.6%的相对低点后,于6月份又回到1-2月6.8%的水平,虽然此后有所起伏,但并未出现新低,全年增长6.1%;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累计增速仍保持两位数增长,全年名义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幅始终在10%及以上,高低仅差1.2个百分点,且在11月份创造了11.2%的年内新高,全年增长10.7%。

      三是价格波动幅度相对较小。全年涨幅为1.4%。除1月份因存在不可比因素为0.8%以外,2-12月,同比涨幅均保持在1.2%到2.0%之间,高低差不到1个百分点,波动幅度较小。长期以来,价格领域宏观调控的目标都是3%左右。2015年连续11个月高于1%、不超过2%,表明价格走势稳定在一个相对平稳、暂无通胀风险和通缩之忧的区间。连续11个月稳定在这样一个区间的情况,以往历年也确实比较少见。

 

      向好:产业结构、区域结构、需求结构发生积极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居民收入在GDP分配中的占比有望提升,GDP能耗水平有所降低

 

      一是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2015年一季度,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9%,既高于第一、第二产业增速,也高于GDP的平均增速,其中金融业、其他服务业,增速均明显快于第三产业平均增速。这种态势在年内继续延续,全年三产增速达到8.3%,在GDP总量中的比重继续提升,达到50.5%,首次超过50%。此外,第三产业中的旅游、保健等行业,第二产业中的装备制造业、中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等行业都增长较快或增速有明显回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都在加大。这种变化和趋势显然是持续推进结构调整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果。

      二是区域结构出现积极变化。2015年,区域经济发展总体上呈现出明显的西高东低态势。重庆、贵州等地增幅在全国位居前列,新疆、云南、广西、甘肃、四川等地,增速也都处于相对较高水平。相比较而言,东部地区除天津外,多数地区增速慢于西部。中部省份的速度整体上也处于中等水平。这与中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基本契合的。从过去的东中西,到现在的西中东,表明我国国民经济在区域结构上是向着更加合理优化、平衡协调的方向发展演进的。

      三是需求结构进一步改善。2015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6.4%,比上年提高15.4个百分点。长期以来,靠不断扩大投资规模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得到根本改变。而居民消费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农村增速快于城镇,餐饮增速快于商品,网上增速大幅度快于网下(其中非实物快于实物)。

      四是居民收入占比有望提升。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扣除价格因素后同比实际增长7.4%,超过GDP增速0.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占比有望提升。而分城乡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6.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五是节能降耗继续取得进展。GDP能耗水平在持续降低的基础上又有进一步下降,全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幅达到5.6%,比上年全年的4.8%又扩大了0.8个百分点。这既是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结果,也是积极采用新技术、降低现有产品能耗水平的结果。

 

      对于速度的回落必须有一个合乎规律和科学的认知,才能确保经济运行的航船沿着正确的航道行进

 

      长期以来,一些经济学家和职能部门人士,往往把速度的回落说成是经济的下滑或滑坡。这种认知既不符合规律,也不符合事实。很长一段时期,中国经济都面临和存在着下行压力。这既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也与自身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有关。而允许速度适度回调,并通过宏观调控,把握好回调的幅度和方向,是尊重、适应经济发展规律的理性选择。

      无论是从经济发展规律和历史进程,还是从外部环境和现阶段形势来看,无论是从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还是从国民经济核算的原理和逻辑来看,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回调至7%左右,并非是一种周期性的下行,而是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必经阶段,也是适应外部环境变化、针对存在问题主动调整的一种必然选择。而即使是这个速度,也仍然比其他主要经济体要高出若干个百分点。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也依然位居首位。

      而2015年的中国经济,之所以能面对下行压力,在7%左右的位势上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一是在于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奠定了相对稳定的基础和格局,具备了一定韧性和抗风险能力,能够适应形势变化进行校正和调整;二是在于近年来适应新常态变化,积极调整结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正在取得初步成效;三是在于决策层面对经济运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审时度势,积极采取以金融手段为主的各项调控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或缓解了面对的风险。

 

      准确判断和应对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才能适应新常态要求,真正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尽管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正在取得积极进展,但经济发展进程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而2015年的各项经济数据,也揭示了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经济效益持续下降。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9%。销售下降,成本和费用上升。尽管一些符合转型升级方向的行业效益良好,但整体效益持续下滑,预示在制造业领域的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仍然面临着各种阻力和困难,还有一个相对艰难和漫长的过程。

      二是生产价格长期下行。无论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还是购进价格,也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都呈现长期下行态势,近一年来涨幅始终在0及0以下。到2015年12月,出厂价格同比连续5个月在-5.9%的新低位置上;购进价格同比也连续2个月停滞在-6.9%的新低位置之后,略降至-6.8%的次低位置。PPI长期走低,表明市场有效需求仍然不足,企业的盈利空间无疑也会进一步缩小。

      三是房地产市场分化明显。一方面是销售经历了从大幅下降到大幅增长的过程,目前前景尚不确定;价格的整体变化情况与销售相似,不同城市房价有升有降。另一方面是房地产投资增速逐月降低,全年名义增幅降到了1%的新低;土地购置同比降幅始终在30%以下;待售面积持续增长。个别一线城市的房价暴涨与广大三四线城市的库存形成鲜明对比。

      四是进出口额仍然同比下降。全年进出口总值下降7%,其中出口下降1.8%,进口下降13.2%。进出口持续下降,表明外需依然不足,对国内经济的拉动作用难以在短期内明显提升。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坚持科学引导、合理布局、有效调控,年度和五年目标就一定可以实现

 

      做好今年及未来5年的经济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通过“双创”和供给侧改革,保持经济的中高速增长,以实现经济总量翻番。虽然未来5年,保持6.5%左右的平均增速,即可以实现2020年经济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但是,保持这样的增速,既要应对国内外因素的不利影响,又必须从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要求考虑,努力提高增长质量。因此,这个目标也并非轻轻松松可以实现。所以要在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供给侧改革,一方面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积极发展高技术产业,打造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新的有效供给,形成多点支撑的局面,以促使经济增速维持在适度水平上。

      二是通过调整GDP分配结构,增加居民收入,以实现人均收入翻番。GDP的蛋糕既定,其在居民、企业、政府三者中的分配比例此长彼消。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放开全面二孩政策,这意味着未来5年人口增长率有可能在一段时间以来5‰左右的水平上有所提升。考虑人口增长的因素,需要调整GDP分配结构,使居民收入增速超过经济增速,使居民收入在GDP分配中所占的比重有所提高,才能确保人均收入翻一番目标的实现。

      三是通过政策导向和改革措施,缩小贫富差距,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要通过改革和完善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植,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和扶植力度,并有效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努力缩小地区间的差距;通过各项惠农政策和推进城镇化进程,努力缩小城乡间的差距;通过改进和完善收入分配机制、调节机制,并充分运用财税、金融等调控手段,加大扶贫脱贫力度,努力缩小居民收入的差距,使社会财富从偏态分布尽可能向正态分布方向回归,使更多的人逐步达到或接近小康目标。

          四是通过坚持居住属性和分城施策原则,使房价回归价值,以创造更多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提出的思路,鼓励房地产开发商降低房价,以积极化解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库存。同时,在一二线城市,则应该继续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继续控制投资性购房和房价过快上涨,促使房价向符合价值的方向合理回归,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共享全面小康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