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2014年物联网工作要点

20.06.2014  15:58
 

5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物联网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六个方面共22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物联网统筹协调;通过安排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等指导地方和行业物联网发展。二是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推进传感器及芯片技术、传输、信息处理技术研发;支持物联网标识体系及关键技术研发;开展物联网技术典型应用与验证示范;启动标准验证与服务平台建设并开展标准验证和服务等,构建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三是开展重点领域应用示范。以流程工业和装备工业为重点,在煤炭、石化、冶金、汽车、大型装备工业中各选择1-2家重点企业开展应用示范,推动工业生产与经营管理智能化应用;开展农业、商贸物流、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重要领域和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领域应用示范;推进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城市管理、民生服务领域应用示范,选择1-2个城市实施基础设施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依托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开展应用示范;推动电信运营等企业开展物联网应用服务,支持系统集成等企业开展3-5个物联网典型应用示范工程的运营和推广工作。四是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培育和扶持物联网骨干企业;引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东、中、西部地区,以重点城市或城市群为依托,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聚集区;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商业模式研究创新和推广。五是推进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物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开展物联网应用安全风险管理建设试点。六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通过规划政策、专项资金衔接和做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统筹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工作;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摘选自《工信部网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