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企业年报将开始 逾期或失信等将入“黑名单”

30.09.2014  11:56

      阅读提示|今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企业年检正式废除,而改为年报制度,但企业如何年报一直悬而未决。昨日,洛阳市政府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新闻发布会,从10月1日起,全市所有市场主体均需通过“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年度报告,逾期或信息不实等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记者 邵洋洋 李斐斐 通讯员 孙怀真 赵梅香       时间:企业年度报告10月1日起启动       今年8月份,国务院正式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企业年度报告将从10月1日起启动。       同时,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也将于10月1日正式开通,今后企业可以足不出户,通过该平台报送企业年度报告。根据《条例》的规定,企业年报报送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因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及《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从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进行。       据了解,此次年报包括全市5万多家企业,近20万户个体工商户,以及4000多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将年报内容向社会公示不同的是,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公示其年报信息。       监管:逾期或信息不实等,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洛阳市工商局副局长吉建斌介绍,根据《条例》规定,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工商部门可以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此外,《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吉建斌说,为了保证企业信息真实、准确,工商部门将通过抽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这主要以两种方式进行,其一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的企业,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其二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进行监督检查。       随着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的日趋完善,该公示系统还将与公安、税务、环保等部门连接,全方位展示企业经营状况。如果发现企业公示信息虚假,市民还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将在接到举报材料20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操作: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年报       据介绍,企业在进行年报前,可确定一名联络员,登录“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企业联络员备案”,按要求填写相关联络员的备案信息。       在企业进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时,先登录系统,然后由联络员根据相关的要求,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企业的各项信息。       洛阳市工商局信息中心主任潘伟告诉记者,因为此次年报,全省统一使用“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市场主体可分时段登陆,避免扎堆,以免造成系统拥堵。此外,企业最好要相对固定联络人,以便于后面的操作更熟练顺畅。另外,相关市场主体也可向辖区工商部门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年度报告,材料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也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据了解,洛阳市工商局已经在9月11日和9月18日,分别举办了两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培训相关业务骨干292人。目前,工商部门正在相关企业进行走访,以便确定是否需要分区域、分行业进行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