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完成2015年市级公益林补偿工作

05.01.2016  18:56
      为规范焦作市市级公益林管理,焦作市林业局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市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要求四城区将各自辖区内符合《焦作市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林地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重新区划界定,并形成图、文材料。
      2015年11月,该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市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核查小组,对四城区申报的市级公益林进行核查界定。根据核查结果,该市市级公益林面积5.0202万亩。同年12月,按照10元/亩的补偿标准,该市级公益林补偿资金按时下达到四城区,保证了市级公益林管护工作顺利开展。 (焦作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