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原工学院2014-2015年南区锅炉用煤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731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中原工学院 委托,就 2014-2015年南区锅炉用煤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4-2015年南区锅炉用煤招标项目;豫财招标采购-2014-73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或经营该货物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且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2、要求具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生产企业;或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煤炭经营企业。
3、投标人须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二份供货合同,且每份业绩合同供煤数量不少于5000吨,并提供用户反馈意见报告(应提供用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近三年(2011年—201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5、应具有所投项目的供货及运输能力(提供运输车辆证明)。有固定存货万吨以上的场地,并提供存货场地租赁合同。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注意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煤炭生产企业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运输车辆证明,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煤炭经营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煤炭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证明、租赁合同,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8: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966928 传真:0371—63942385
联系地址: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50003
汇款银行及帐号:开户行:中行郑州花园支行丰西分;帐号:253300876361。
九、 其他注意事项:
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名称三对照(供应商名称、增值税发票、结算单位帐户),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同时采购人有权直接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履行合同有关事宜。
中原工学院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