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1:中牟县2014年人畜饮水解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牟饮建[2014]02号
1、招标条件
中牟县2014年人畜饮水解困项目已由郑州市财政局、市水务局郑财预[2014]130号文批复实施。招标人为中牟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工程共涉及官渡、雁鸣湖两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打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更换加压泵3套,安装供水管道554米。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分为一个施工标。
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企业2011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需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 企业应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 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备案。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资质证书(副)、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类似业绩合同;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告知函、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备案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
以上所需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5日~2014年5月 21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参加报名。
报名地址:郑州市丰产路36号(丰产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豫煤商务501室。
4.3招标文件及资料领取时间
请授权委托人于2014年5月 22 日~2014年5月 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
4.4购买标书地址:郑州市丰产路36号(丰产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豫煤商务501室。
4.5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水务局网》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中牟县西城区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729392092
招标代理人: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36号(丰产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豫煤商务501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3932075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