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中央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4XCDL)66号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机井一眼,新建管理房46.43平方米,配套水泵1台(套)、气压水罐一台(套),二氧化氯发生器1台(套),铺设管道约63.5千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水井施工壹级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水井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6、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规定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持外省进豫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2014年7月31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代理部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经年审合格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项目经理职称证(原件,水井施工企业提供) 、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 、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 单项工程进豫备案证明(原件,外省进豫企业或中央驻豫企业提供) 、 企业开户 许可证(原件) 、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 、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
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廉洁资格审查
投标申请人报名合格后应准备相关资料(报名合格后代理机构提供表格)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廉洁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工程投标单位廉洁资格审查表”原件及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本项目不支持邮寄招标文件的服务。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经济委员会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 传真:0371-6397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