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季度渑池县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2016年一季度,渑池县社会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增长的总体发展态势,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505万元,同比增长10.7%,增速较全市平均水平高出0.4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三。其中限上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1631万元,同比增长3.7%。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总体特征
(一)从城乡区域看:城镇、乡村消费品市场呈现不平衡态势。
一季度,全县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665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85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零售额城镇远远高于乡村,增速城镇低于乡村。
(二)从分行业看:批、零、住、餐四行业增速差异化较大。
一季度,批发业实现零售额9432.1万元,同比增长23.2%;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02237.5万元,同比增长9.5%;住宿业实现零售额793.7万元,同比增长8.4%;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041.7万元,同比增长31.1%。四行业实现的零售额增速差别较大。
(三)从企业规模上看:限额以上单位极大拉低零售额总增速。
一季度,全县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1631万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仅33.1%,同比增长3.7%,低于全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7%的增速7个百分点,很大程度上拉低了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二、影响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假日”消费拉动。一季度集中了元旦、春节、情人节、元宵节四大节日,人们放松身心,走亲串友,逛街购物,舒心团聚。各贸易餐饮企业紧紧抓住节日销售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货源,加大采购、调动和储备力度,千方百计保障节日市场消费需求。同时,各大商家还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极大限度地调动消费者的购物热情。全县消费品市场货源充足、购销两旺。
(二)文化、旅游带动。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传统的购物、聚餐等消费方式外,健身、锻炼、娱乐、旅游等健康、休闲消费已成为越来越多人们的时尚新生活方式选择。民俗展、读书、看电影等文化消费成为百姓节假日热衷选择。文化、旅游消费,带动住宿、餐饮、购物等消费市场的繁荣。
三、促进消费品市场发展今后对策建议
(一)继续发展“限上”企业,培育快速增长点
一是认真摸底,分类排队现有商贸流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全部“下转上”;二是对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商贸经营户,多方合力,动员其注册公司,申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成熟一户申报一户;三是与商务、工商、税务部门积极配合、密切联系,对新注册商贸企业、餐饮住宿企业认真核查,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单位要尽快入库,做到应统尽统,增加限上单位数量,从而提高限上零售额的比重,增强限上企业对零售总额的拉动作用。
(二)积极应对,开拓市场
针对国家政策影响,相关企业应当积极应对,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销售结构,走平民化路线,完善售后服务。家电类商品作为改善型消费品应注重培养品牌价值,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赢得市场。
(三)引导住宿餐饮业主动转型
高档住宿餐饮企业应调整经营理念,稳定现有客源,同时加速向平民化的多元化方向转变。积极拓展业务,利用自身的品牌效应占领市场。同时,在服务上走特色化、差异化的路子,突破“坐店经营”的传统模式,积极开展拓展团餐业务、外送业务、家庭高端宴请上门服务,以满足老百姓多层次的用餐需求。
(四)全面启动农村消费市场,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
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基础薄弱这一环节,要加大农村市场开拓力度,一是扩大“农家店”覆盖面,并鼓励和引导大中型连锁超市、品牌零售企业向农村市场延伸,通过优惠政策吸引他们到农村设置商业网点,方便农民购物,刺激农民的消费需求。二是根据全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稳步推进全县农村城镇化建设,逐步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