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通报6起官员违纪违法案 市政党组成员受贿552万
22.01.2016 09:25
本文来源: 新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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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 刘广超 文图
本报漯河讯“过节如过关,把好廉政关!”昨日上午,省纪委副书记杨正超在漯河市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双节”廉政教育大会上说,不少被拉下水的领导干部,就是从过年关时收受他人少量财物走上不归路的。
会上,漯河市纪委下发了《关于6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
1。漯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秦建忠严重违纪案:2003年至2014年,秦建忠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涉嫌收受他人贿赂现金552.6万元、购物卡5.1万元、油卡6万元、新台币2.5万元、金条200克,收受礼金50.5万元、违规经商收益151.7万元。
2。郾城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曹海堂严重违纪违法案:2007年至2014年,曹海堂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涉嫌收受他人贿赂现金71.4万元、购物卡4.5万元、手机一部,贪污公款16.7万元,收受礼金9.1万元,非法占有公款16万元,滥用职权造成损失161.1万元。
3。市环保局原副调研员、市环科所原所长张清峰严重违纪违法案:2005年至2014年,张清峰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介绍环评业务、审批环评项目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65.4万元;贪污单位账外资金20万元和国家专项资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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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2016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