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推进乡镇监管所规范化 加快监管能力建设
近年来,濮阳市局扎实推进乡镇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依靠市县乡三级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配齐人员,配备设备,健全机制,有力促进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是健全监管体系。2015年,濮阳市在全省率先完成监管体制改革任务,独立设置了市、县、乡三级监管机构,做到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到位”。2016年底,全市87个乡镇全部挂牌成立了副科级的食品药品监管所,共核定编制577名,人员编制最少5名、最多25名。目前,通过改革划转、公开招录等方式,全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到位率达93.6%。全市2987个行政村(社区)均聘请了1-2名协管员,每人每月100元津贴由财政统一拨付,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基本建成。
二是实现“五统一”。濮阳市高度重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专门的乡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提出高标准推进的工作思路,常务副市长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分管副市长多次督办。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全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公业务用房总面积1.3万余平方米,其中最大的430平方米,最小的不低于150平方米,均建成了独立的快检室、物证室、档案室等专业办公场所。濮阳市局积极向上级争取装备投入,按照乡镇监管任务大小,分期分批逐年为乡镇配发监管执法装备。2016年以来,濮阳市共投入建设资金2367万元,采取市局统一招标采购的方式,为全市87个乡镇监管所配备执法监管、快速检测等设备22项2670台(套),执法车辆87辆,照相机89部,办公电脑97台,食品试验台320套,监管制度牌1305块,做到了办公业务用房、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快检设备、规章制度“五统一”,基本实现了一所一套食药监管标识制度、一辆执法车、一套快检设备、一部照相机,一人一台办公电脑、一部执法终端。
三是明确监管责任。按照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标识工作要求,全市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统一悬挂食品药品监管所和食品安全办牌子,机构职能、办事流程等全部上墙。濮阳市局结合本地实际,统一制作并发放了《快检室管理制度》、《快检工作流程》、《涉案物品管理制度》、《约谈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明确监管要求规范。按照“属地管理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厘清监管区域,明确监管责任,将全市划分为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实行网格化和痕迹化管理,各级网格之间明确监管职责,每名监管人员都有明确的责任区域和监管对象,构建了全覆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四是抓好人员培训。濮阳市局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办班、网络培训、以老带新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快检技术、食品药品执法装备操作应用等培训100余期,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对农村协管员的培训,于每月5日对农村协管员进行定期培训,已累计培训12000多人次。定期组织开展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经营户、农村集体聚餐流动厨师等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017年组织166期,培训4000多人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专题教育,举办专题党课20余次,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执法教育。
五是严格日常监管。 实行“智慧”监管。 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严格落实“一制两化”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目前,全市1962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录入濮阳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综合平台,具备了健全的电子版、纸质版监管档案双配套的档案数据库,依据日常监管情况,对监管单位进行风险分级和信用分级,严格按照风险分级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市基层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479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10800份。 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 研发了濮阳市农村集体聚餐信息平台,对各村具备资格的农村流动厨师及从业人员实施备案,对于达到一定聚餐规模的农村集体聚餐,要求由聚餐活动的主办人通过平台将聚餐时间、地点、人数等信息通过平台备案,匹配流动厨师,食品药品监管所接受信息后派执法人员实地指导监管,确保群众聚餐安全,建成以来共保障农村集体聚餐9360家次。 专项整治与案件查办集中行动相结合。 先后开展了36项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上、下半年各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案件查办集中行动,至目前,完成责令整改2647家次,查处案件326起,吊销药品许可证1家,取缔食品“三小”277户。 扎实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积极开展食品抽样检测工作,共完成食品3894批次抽检,分析判断食品安全风险点,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并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濮阳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