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网格 环境监管实现全覆
29.03.2016 11:17
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为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我市决定对环境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以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这是记者从3月24日召开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环境监管网格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要监管辖区内包括生产和加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养殖业、学校和医院在内的所有社会单位。其中,一级网格为全市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是市政府;二级网格为各县区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各县区政府;三级网格为乡镇(街道)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四级网格为村(社区)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按照要求,村(社区)每周要对辖区内所有社会单位以及可能存在或者出现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乡镇(街道)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排查;县区每月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并以月报形式上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每季度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责任编辑:王建慧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29.03.2016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