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立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精准问责机制

10.11.2016  17:02

           

10月28日,许昌市出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同步审计一次,明确问责追究的具体情形,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应承担的责任。存在指使下属违反法律法规、未经民主决策直接决定的重大经济事项等8种问题的,承担直接责任;存在决策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等6种问题的,承担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审计结束后,分别出具党政主要领导审计报告,报送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纪检、组织等部门。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报告将存入乡镇领导廉政档案,依法依纪查处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