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延工程(K0+940~K3+940段)施工招标公告

12.08.2014  12:10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延工程(K0+940~K3+940段)施工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延工程(K0+940~K3+940段)施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延工程(K0+940~K3+940段)施工

1.2 招标编号:PZC2014-4729Ag-4138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平安大道西延(K0+940~K3+940段)施工工程,路线总长3公里,为城市主干路,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线、平交口预埋管及桩号范围内的管涵、箱涵、盖板涵等。设计时速50Km/h,一般路段红线宽度40米,采用一块板形式,标准横断面形式:4.5m人行道+31.0m行车道+4.5m人行道。总投资约6000万元;

2.2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已落实。

2.3质量要求:合  格;

2.4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 招标人发包的施工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3拟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投标单位须提供2011、2012、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

4.6企业具有2011年以来的合同额在3000万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为准)。

4.7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清欠管理办公室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能证明发布公告之日前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4.8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4.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或在有效期内的)

4.10投标人须开具承诺书,承诺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如果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采用资格预审,否则采用资格后审。

五、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3日至2014年8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19日18点整,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5.2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公告中第四项要求的全部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散装概不接受)到现场进行报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到现场、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

5.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确定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后,资格预审时间或开标时间将另行通知。

6.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服务综合楼7楼)

6.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2633913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0375-6199517  15837510231 

传      真:0375-619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