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的整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濮阳市工商局从强化组织领导、建健机制举措、搞好宣传发动、加强协调配合等方面入手,强力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在5种涉企主要信息中,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行政审批信息、行政确认信息、抽查检查信息及信用约束和惩戒信息归集公示率保持在100%,在全省工商系统涉企信息归集情况专项督查考核中,位居第六名。
在外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中,与法院、国税、地税、质检、发改委等8部门就签订框架协议征求了意见,分别就具体问题进行了座谈沟通;协调53个部门就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问题明确了负责人、分管领导和联系方式,正在提请市政府制定《濮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
一、 提升摆位,抓好谋划,组织领导到位 。 首先 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文秘、联络归集、系统建设、后勤保障、宣传教育五个工作组。全市工商系统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进,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共同抓、业务和信息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联合抓的领导体制。 其次 召开“三个方面的会议”,提升摆位,从全国工商“一盘旗”的高度,从服务地方经济赶超发展的高度来层层部署。召开党组会,深化认识;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召开推进会,加压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建立台账,提高标准,把各阶段的工作逐项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制,有效保障,推进措施到位。 为保障“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工作,濮阳市工商局实行日报告日通报制度、周计划周报告制度、领导与分管科室分包督查责任制度、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等五项制度。同时,重点加强三项机制建设:建立领导与分管科室分包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督导检查机制。
三、营造氛围,凝聚共识,宣传发动到位。 为提高建设“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社会认知度,营造氛围凝聚社会共识,我们注重强化宣传工作。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手册,向社会广泛宣传。全市系统各单位利用大濮网、濮阳自媒体等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的工作动态30条。在内、外网开辟“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专题专栏,编发“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简报20期。
四、定准尺子,统一标准,检查考核到位。 为确保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濮阳市工商局制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考核验收实施细则》,对各项信息设置相应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4月初,市工商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从4月11日开始,组建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全市9个县(分)局开展了考核,并在全市工商系统通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各督导组、各科室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有效开展。
五、做好汇报,赢得支持,沟通协调到位。 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必须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在工作中,我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多请示多汇报,向其它部门多沟通多联系。并把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上升到政府层面来强化落实。濮阳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道光同志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副市长当面汇报工作,得到市委书记何雄、市政府赵瑞东市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3月底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将公示监管警示系统濮阳子系统建设工作、《濮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制定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范围,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台账加以督查落实;纳入《濮阳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列为全市2016年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任务;纳入《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促进项目落地推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由市政府督察推进。
目前,按照省工商局要求,濮阳市工商系统把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等进行了归集公示。行政审批信息方面,截至6月底,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公示系统公示设立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8216户。行政处罚信息方面,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公示达到1804条。行政确认信息中,已归集股权出质登记信息138户次,股权冻结统计信息122户次,动产抵押登记信息189户次,“驰名商标”3件、“著名商标”131件。通过“双随机”抽查,全市共有9232户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累计移出企业142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