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五措施促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
30.03.2015 17:54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一是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配合市政协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视察调研,联合市食安办、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印发《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在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整治,不断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二是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国家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在落实《平顶山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会同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等部门,依法开展涉及佛道教寺观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三是与市农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联合出台《关于妥善处理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宗教活动场所有关规划、安置和建设等问题的通知》,并依据《通知》要求,妥善处理宗教活动场所的征地补偿与安置建设问题。四是扎实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的动态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使宗教教职人员参保工作做到了应保尽保解决后顾之忧。对市、县两级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五是加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和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同公安、安全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对高校周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排查,及时制止宗教非法聚会活动。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30.03.2015 17:54
省残联举行全省残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图为省残联举行全省残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残疾人联合会
全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现场会在三门峡召开
图为全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暨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