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30.06.2014  12:21

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

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1.2招标编号:   PZC2014-2977Ag-3963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采购 1部(5层5站)部电梯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货物符合国家电梯有关的制造验收标准,安装后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

      3.2 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须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且投标人自身应具有B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

3.3 在平顶山市设有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网点(厂家直属或特约委托);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电梯,电梯制造商只能授权委托一个经销商/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且 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品牌的电梯。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1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 7 1 日—   2014 7 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2其它有关事项: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注:(1)报名时均查验原件并留存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7月 28日 9 时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653759930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话/传真:0375-6199517        15225023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