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二次挖湖、外借土方项目招标公告

27.10.2014  13:40

中牟县城乡建设 管理局所属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二次挖湖、外借土方项目招标公告

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二次挖湖、外借土方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二次挖湖、外借土方项目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4-10-11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2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3 计划工期:6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2.5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依据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建设实施。

监理标段: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资金来源:BT融资模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项目融资招标(施工标段)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园林(或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融资能力及要求:管理水平先进、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力量雄厚、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单位,具备项目融资和建设经验,具有支付本项目总投资的能力。

(3)本项目回购期为5年。

3.2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持有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局单位:中牟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咨询电话:0371-62113299)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0月3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9室(郑州市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00米中科金座8楼)报名。

4.2 请提交上述资料2套,并按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371-853018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南100米中科金座

联系人:蔡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28010

邮编:4500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