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1.03.2015  20:01
  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作出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南阳理工学院顺利入选“全国文明单位”。      2005年南阳理工学院升本后,学校党委明确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2010年10月,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后又提出,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大力提高综合实力和精神文明水平的有效手段,以此促进学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全校形成崇尚文明、爱岗敬业、勤奋好学、创先争优的良好风尚,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和示范窗口,在区域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      多年来,在省、市文明委的指导帮助下,南阳理工学院将精神文明创建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等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创建目标明确、创建工作规范、创建载体多样、创建内容丰富,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在2002年、2007年、2012年连续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是我国综合创建的最高荣誉。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2014年12月15日,全国文明单位考评组对南阳理工学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考评。中央文明委于1月31日至2月4日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作公示。河南省入选本届“全国文明单位”的本科高校共4所。      文明创建重在建设,贵在创新,难在坚持。学校将以本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丰富创建内涵与质量,提升文明创建能力与水平,为把学校建成一所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专业优势突出、综合竞争力较强的高水平应用型理工大学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精神动力,为“四个河南”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南阳理工学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