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2015年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豫商贸函〔2015〕25 号
关于组团参加2015年第12届
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15年9月18日-21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该博览会作为国内唯一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展会,已成功举办11届,得到了11国政界、商界的普遍赞誉,成为传导自贸区商机,为11国企业服务,推动经贸交流的最佳平台。
我省已连续11届组团参加该博览会,企业报名参展热情逐年提高,成效不断扩大。为充分利用博览会搭建的平台不断扩大对东盟的贸易投资合作,决定继续组团参加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参加商品贸易专题、投资合作专题展和专业观众(采购商)采购为主。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由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具体承办,具体事宜请与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联系。现将报名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外贸公司填妥《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见附件),直接报省商务促进中心。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辖区进出口企业填妥《报名表》,报当地商务局,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汇总后报省商务促进中心。
3、报名参加投资合作专题(国际经济合作展区)的企业填妥《报名表》,直接报省商务厅外经处。
4、本通知同时在河南省商务厅网站发布,企业可登陆河南商务厅网站http://www.hncom.gov.cn或者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aexpo.org下载《报名表》。
5、参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展位确认截止日期为7月31日。省商务促进中心将依据企业报名先后报博览会秘书处分期确认参展企业资格,书面通知企业并安排展位。由于博览会安排国内企业展位数量有限,请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抓紧组织企业报名。
二、展会情况
本届博览会仍然采取“一会三馆”,共设国际标准展位4800个,其中:
◆主会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展览面积8万平方米(室内展位2800个,室外展位1万平方米)。地址:民族大道东段11号。
◆农业展分会场(广西展览馆):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展位600个)。地址:民主路12号。
◆轻工展分会场(南宁华南城):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展位600个)。地址: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
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及“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其中商品贸易专题展区设7个专业展区:
●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展区(室外展区)
工程机械:挖掘、筑路、搅拌、装载及起重机械等;
运输车辆:工程车辆、皮卡、微、中型客车、农用低速运输车等;
物流机械:仓储、分拣、起重、输送(智能输送)机械等。
●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展区
加工机械:水产品加工、饮料、肉类、米面、乳制品、果蔬加工设备等;
包装机械:包装设备;封口、裹包、贴标、喷码设备等;
通用机械:干燥、杀菌、粉碎、混合均质、制冷及搅拌设备等;
●电力设备及新能源展区
发电设备: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发电设备等;
输配变电设备:变电站、变压、稳压器、电容器、互感器、电信电缆及装置等;
成套设备及电工附件:电力发电控制设备、电气控制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工装备、电器附件、电子元件等;
新能源技术及应用:太阳能、风能、生物制能、节能减排技术项目展示及应用、LED节能灯具等。
●电子电器展区
通信设备:通信设备及技术、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等;
绿色家电:洗衣机、空调、电视、音响、卫浴、厨房电器等;
●建筑材料展区
门窗幕墙:节能型、铝合金门窗、幕墙用铝(塑)板、铝天花、轻质墙体等;
新型建材:新型保温/防火/防水涂料、节能建筑陶瓷、建筑玻璃、新型墙面材料、地面材料、石材、环保卫浴洁具等。
●农业展(广西展览馆):渔牧产品、农产品、食品、水果、茶叶及茶具等;
●轻工展(南宁华南城):日用消费品、工艺礼品、家居装饰品、电子消费品。
大会诚邀各地商业流通企业到会采购东盟商品,积极合理扩大从东盟国家进口。
三、参展联系方式:
1. 外贸处电话:0371-63576231/2 传真:63813326
联 系 人:姜红 郭凤阁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 外经处电话:0371-63576305 传真:63576478
联 系 人:李梅香 潘菊芬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省商务促进中心电话:0371-60116200 传真:60116060
联 系 人:梁杰智 夏长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此通知。
附件: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