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29.04.2016  10:51
              一是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打造市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对矛盾纠纷和信访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对重大矛盾纠纷组织力量集中攻坚化解。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统一设置接待受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三个“功能区”;村(社区)建成“三有两统一”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市、县两级矛调中心整合政法委、信访局和司法局多方力量,聘请值班律师进驻中心联合办公;乡镇街道矛调中心组织信访、司法、综治、维稳人员集中办公,实行来访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集成式”服务,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
      二是配齐队伍,强化保障。推动市委市政府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和司法所建设列入重要督导事项,全市共调整充实司法所人员189名,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475名,特聘10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136名律师和25名心理专家常驻市县两级中心。按照市级100名,县级50名、乡级10名的标准,建立调解人才专家库,随时参与解决疑难纠纷。市县乡三级政府共落实财政专项资金205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的工作补助、案件补贴等。
      三是健全网络,依法履职。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道路交通、医疗卫生、劳动争议等13个纠纷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探索在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交管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信访部门等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鼓励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加强毗邻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建设,消除人民调解组织盲区、死角。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395个,基本实现了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和重点单位、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