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要求

08.05.2014  17:12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纪委《关于切实加强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确保大家过一个清廉、文明、安全的节日,在4月28日的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谢东星同志对省局“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几点要求:

一、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 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

三、 各级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接受下级和服务管理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不得参与赌博,注意安全文明出行,自觉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四、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并把有关要求传达到所有干部职工,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所属党员干部严格管理。节日期间,局纪检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凡发现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不仅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