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将建统一就业登记制度 农民工可享住房公积金

14.01.2015  10:11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八项措施”,从促进农民进城就业创业、居住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社会保障、保障进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推动农村资源资产流动化资本化、建立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协调推进机制等八个方面出台细化举措。

就业

将建城乡统一就业登记制度

我省将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城乡人力资源信息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为进城农民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

居住

农民工有稳定工作可享公积金

我省将探索开展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产业集聚区周边建设公共租赁房试点,主要提供给进城农民租住。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逐步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农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制度。

教育

随迁子女报名上中专不限户籍

根据规定,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报名和录取,与其他在校学生同等享受助学金、奖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具有流入地初中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具有流入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将可在当地参加高考。

另外,根据部署,我省将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2015年全省全面推开,3年内基本完成。为推动农村资源资产流动化资本化,我省提出积极启动和推进郑州、新乡、信阳、济源及兰考等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试点建设,2015年将在全省推开,力争2017年基本建成农村产权市场体系。

(郑州晚报)